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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
作者:angelo
1…1
见到方致远是在一间靠近新天地的酒吧里。
那是个十二月份的星期五、同事聚会,美其名曰是为我开的欢迎会——虽然我已在同一家单位里工作了八九年了,但是对这个部门来讲却是新人。
我力荐了这间名为“147”的酒吧。那里的Bar Tender、Summer是我的一个朋友,时常发短消息和邮件给我、告知他们酒吧的每周活动。虽然是个在上海蛮有名气的酒吧,但是我却一次都未去捧过场,因为我和我圈子里的朋友们有自己的固定活动场所。这次借着公司同事聚会的机会,算是给Summer一个面子。
酒吧的面积挺大、装修典雅,并非那些乱七八糟、烟雾缭绕的消金窟。七成上座率、氛围很不错,进门的时候一眼望去,不少桌子点的是整支的红酒,顿觉这里蛮有品位、颇为小资。
我一直都在琢磨“147”这个数字的含义,既不是门牌号、也不像是什么纪念日。被人领着去包厢的时候,路过吧台、本想问问Summer,但人家忙得要死、只来得及跟我“嗨,你来了”一声。落座后我就问带我们进门的服务员,他抓耳挠腮地也说不知道,还解释自己是新来的、从未有人告诉过他其间的含义。
我确定,这个数字肯定大有文章,绝不是因为它们是电话机上最左边的一列!
我是个没什么常性的人,说白了也就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聚餐的时候已奉上了自己唱念做打的百般本领了,一到酒吧包房里坐下,我便像是耗尽了电池的电动小兔、没了精神。
因为人多,喝任何酒水都觉得不划算,于是就叫了一瓶芝华士12年进来。这年头太多假酒,要不是认识Summer、可以确保酒水的品质,否则我还真不敢推荐大家喝呢!除了附赠的六瓶绿茶,Summer还很给面子地额外赠送了六听汤利水和一个水果大拼盘进来,博得大家一片掌声。
我喜欢喝威士忌加冰块。想当年曾多次栽倒在红酒加雪碧、威士忌加绿茶上(现在想想觉得齿寒,都是些什么人啊?!太没品位了!),所以现在我坚决抵制一切可以让我喝得无知无觉就倒下的酒饮。
独斟独饮了一会儿,实在没兴趣加入到一大堆人玩得热火朝天的杀人游戏中去,我便端了新添的一杯酒晃出了包厢,打算到吧台上跟Summer聊聊天。
Summer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是个很帅气的阳光大男孩,今年二十四岁,比我小四岁。才从大学毕业就很幸运地受雇于一家沪上知名广告公司,白天干的是平面设计的活儿,晚上到这里来打四小时的工。我和他是在白天工作的时候认识的,鉴于我是个以貌取人的家伙,对帅哥、美女没什么抵抗力,所以一见到他便直觉地喜欢,三来两往之后,就成功地将他的手机号码讨来、存入了我的私人手机里。
我问过他为什么要这么拼命的工作。进出他公司的时候已见识过他们的工作量,白天的八小时就应该把他忙得趴下了,再来晚上的四小时纯体力活,他每天只有几个钟头的睡眠时间啊?想想这个就让我心疼不已,感觉祖国的花朵被生活这只无形的大手给摧残了!Summer倒是很坦然,耸耸肩告诉我家里的条件不好,大学的四年学杂费、一切吃用开销大半都是靠自己四处打工赚来的。现在还这么艰苦是因为打算将来出国留学。
多好的孩子啊!看他满不在乎地拍着胸脯说“没事,年轻力壮”的时候,我觉得鼻子有点酸。
晃到吧台处,看到吧台前面的一溜高凳上坐满了客人,多为找Summer聊天的花痴女们。我不好意思挤进去打扰本就疲于应付的Summer,只好灰溜溜地摸了摸鼻子,打算回包厢去,一回头就看到对面靠墙摆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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