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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寻赶紧地加上一句:“不是杀你们。”
杀别人也不行呀,鲁道夫和戈登的嘴巴微微张开着,愣愣地看着她,半天都没合拢。
又开始赶路了,这一夜过得还算好,没有出现任何状况。当启程时,那个老头还过来,带了一双老伴做的护腰,说是为了表达肉汤的感谢。
护腰做得非常好,和其他护腰不同的是,不是绑在衣服里面,而是外面。并且上面有两个口袋,可以装东西,还有一个专门插刀的。
老头解释着他喜欢钓鱼,口袋可以放一些小工具,小刀是用于在危急时刻割断缠住脚的鱼线。他笑着说他老伴总是怕他被大鱼拖进河里,每条护腰都有可以放小刀的地方,结果他这辈子钓到最大的鱼,也就一肘长。
程千寻感谢后,将护腰系在了鲁道夫的身上,虽然这尺寸也可以她用,但鲁道夫还没有带刀的习惯,这样可以让他随时能摸到刀。
又一次的出发,二天过去了,虽然路途还很遥远,但每走一步,就离目标更近,而且快到边境了,苏联就快要到了。
吃了二天的肉,几条狗就象打了鸡血一般,速度反而比前二天快,一路小跑着,精神好不得了,到了下午大约三点多时就到了边境附近。
程千寻去探寻一番,发现在边境线上拦起了数千米长的铁丝网,上面还挂着许多瓶瓶罐罐,只要稍有一动,一路上都是叮叮当当响声。而现在看守的是德军,而以德军的严谨态度,有可能只有从唯一的开口处查好证件进入。可问题是,这些德军棉衣穿的是当地老百姓而不是统一发放的衣服。那么有可能证件能让他们通过,而车上的冬衣要不保了。
程千寻回到了队友那里,微微叹气:“先找个地方住下吧。”
在附近转了一会儿,找到了半间小木屋,怎么说是半间,因为确实只剩下来一半。被遗弃了许久的木屋,一半已经塌了,但有一半能用就行。
进入后,躲在能用的一半里,将篝火点燃,三个人在狗堆里烤着火。
程千寻看到鲁道夫三番二次地偷偷看着自己,于是将一根柴扔进火里后看着他:“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鲁道夫问道:“表妹,你真是间谍吗?”
“怎么了?”她抬着一条眉毛。
鲁道夫犹豫了一下后道出:“女孩子不应该这样,以前无论发生了什么,以后还是不要这样了。老是打打杀杀,动不动就拿着刀子捅人,会嫁不掉的。”
戈登一下就笑开了,看到两个人都瞪着他,赶紧地一手捂着裂开的嘴,一手做手势:“好,好了,我不笑了。”
程千寻也苦笑了起来:“不要我杀人也行呀,以后杀人的事情就给你们干吧。”
这下两个人顿时没了声音,大家继续默默地烤火。
又过了好一会儿,鲁道夫轻声道:“就算杀,也不要老是割喉吧,就不能给对方一个痛快?”
不是她不想给对方一个痛快,弄得血淋淋的。杀人远没有象电视上那样的简单,“噗”的一下就进去了。对方按照剧情,想死就死,想活就活。
刺胸口,她经验不足,生怕刀顶到肋骨上。而人的骨头是最为坚硬的,硬碰硬,甚至能将小刀都给折断了。而刺腹部,对方还有反抗勇气的话,她的能力不足以制服一个发了狂的成年大汉。所以割喉是最好的选择,对方必死无疑,而且丧失了一切反抗能力。
但不能说出来,现在她必须保持队伍中最强的姿态,然后带着这两个把自己命都当是玩笑的二货,一起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