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2/4页)
许多工作精力和劳动技能处在最佳状态的40~50岁的工人提前退休或失业。例如,北京市现有企业技术工人101万人,其中初中级技工占88%,高技能人才仅占12%,而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只占到技术工人的,这与发达国家35%以上的比例差距巨大。再如,深圳的高级技术工人仅占技术工人总数的。深圳现有的“高级蓝领”只有约1 500人,其中1/3左右的人员处于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状态,老龄化程度较高。另外,为数1亿左右的“农民工”就总体而言缺乏必要的职业培训,农民的劳动技能更是无法适应现代种植业的需要。前述现象所带来的,从国家的角度看,是中国工人及农民竞争能力的严重下降,难以适应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现实需要,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局面尤其是难以适应中国加入WTO后的新局面;从个人的角度看,是生存竞争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削弱。长此以往,大量的工人和农民改善自己处境、进行向上层社会流动的努力无疑会变得十分艰难。
(五)程度不同的边缘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在弱势化的同时,也逐步边缘化了,其社会及政治地位在逐步下降。工人和农民的相对地位明显下降。在现代社会,制定法律和重要的公共政策时,应当也必须让多方人员参与,尤其是要允许相关社会群体有充分的参与和表意的机会,使之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利益。比如,当制定一些同工人群体或是农民群体或是女性群体有关的政策如就业法、失业保护政策、农民保护政策、女工保护政策时,必须允许这些群体的代表参与和表意。否则,便是不公正的,并使相关的政策缺少了起码的“正当性”(合法性)。但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在中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群体的声音越来越弱,对于政策和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小。现在工人和农民对于社会事务的参与程度大为降低,其表意渠道十分有限,其基本的诉求往往成不了公共舆论的焦点(除非不解决就会引发现实的激烈行动的时候)。
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弱势化趋向(11)
尽管法律的体系化和完善化在中国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应当看到,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地位毕竟越来越重要,相应地,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就越来越重要,人民代表大会愈益成为中国民众影响政策的最为重要的途径。然而,在人民代表大会等重要的立法或是议事机构当中,工人和农民的代表数量很少,与其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很不相称,因而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难以充分反映和有效维护工人和农民作为社会主要群体的切身利益。从表9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比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越来越小。1977年到1999年的20多年中,市、县、乡这三级人大中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比例变化不是很大,但是,在最为重要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比较重要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其代表比例迅速降低。比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中,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比例从1977~1981年的和分别迅速降至1983~1984年的和,又降至1993年的和,再降至1996~1998年的和。在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工人和农民的代表比例也是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省级人大干部代表的比例在剧增:从1977~1981年的和迅速增加到1983~1984年的和,又增加到1993年的和,1996~1998年更是加到空前的。
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还表现在主要群体中的不少人开始远离社会主流生活。现在社会上许多“前卫”、“现代”性的价值观念同社会主要群体似乎很难搭界,许多主流媒体所热衷渲染的生活方式如“白领”化的高消费生活方式也很难为主要群体中的多数人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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