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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必然性。

深层原因则是体制原因。传统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体制比较僵化,机制不活,市场竞争力弱;过分强调文化发展的意识形态功能,监管过严,限制太多;政府与文化单位的关系不顺,管办不分、以办代管以及政企、政事不分;国有文化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结果事业不是事业,企业不是企业,产权单一,公司治理结构落后,包袱沉重。这种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束缚了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则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受传统体制束缚小,机制灵活,自主经营,适应性强,富有竞争力。

未来十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六大趋势(4)

当然,传统文化产业的衰退是相对的,是在文化产业比例中的下降,而不是绝对值的下降。实际上,我国传统文化产业如图书出版、电影、报业等的普及率、市场饱和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试想美国平均每人每年看5次电影,我国每人平均5年看1次电影),这有很大的差距。传统文化产业只有突破体制束缚,改变增长方式,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应对新兴媒体的挑战,在未来才能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趋势之三:产业集中度将显著提高,市场结构呈现垄断竞争的趋势

产业组织结构的变化是产业演变的重要标志。在一个产业形成阶段,是众多小企业共存的组织结构;到了成长阶段,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格局;到成熟阶段,是大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并存的垄断竞争格局;到衰退阶段,是少量大企业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这是产业组织演变的一般规律。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仍然处在成长阶段,产业组织结构“小、散、乱、弱”问题严重。以出版业为例:美国出版业的集中度介于中集中寡占型和低集中寡占型之间,1993年美国出版界CR4为30%、CR8为52%、CR20为。近些年来,随着传媒业并购的加剧,集中化程度明显提高,美国前20家大出版公司的收入占美国全部出版业收入的85%以上。而国内出版产业集中度还属于原子型,CR4一直维持在6%左右,CR8维持在10%左右,CR20维持在20%上下。其他行业的组织结构也大致如此,这说明我国文化产业的组织结构还远未达到成熟程度。

但这种组织结构是不可能长久的。有两股力量在促使文化产业的组织结构变革:一是市场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所谓市场力量,就是随着产业不断发展,市场竞争加剧,竞争中实力强的企业通过自身的滚动和对其他企业的并购行为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产业集中度就会不断提高。所谓政府力量,主要是产业政策的作用。因为“小”而“散”的产业组织,必然导致产业内过度的、无序的竞争,不利于产业成长,也不利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无论从文化安全角度,还是从提高国际竞争力角度,政府都会有意识扶植大企业发展,促进产业集中度提高,而这正是目前我国政府文化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过去几年,我国政府一方面实施“集团化”战略,对培育文化企业集团不遗余力,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企业集团成长,甚至不惜用“拉郎配”的手段撮合企业联姻。虽然通过政府行政干预手段促进大企业、大集团成长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它也有积极作用,那就是大大缩短了产业组织结构高度化的进程。资料表明,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有大型文化产业类集团企业近百家,其中出版集团15家,发行集团6家,报业集团41家,期刊集团1家,广电集团13家,比较典型的演艺集团5家,比较典型的文化产业集团数十家。我国政府的“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取得了积极成果。另一方面,为了克服过去“小而全”的倾向,我国政府积极鼓励、支持和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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