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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良苦而适应当下的。

至于考生的答卷文本,则反映出考试在考官意图与考生实际之间的统一状态。统一程度越高,证明考卷越足以促进考生考出真实水准。统一程度越低,证明考卷设计存在阻碍参考者表现自己真实水平的严重问题。所以,在公选考试中阅读参考者的答卷文本,对于说明公选考试的效用有更为直接的意义。简短的案例分析也许是有意义的。今年广东公选考试中的申论答卷,有两篇可能被视为“范文”的答卷刊登在报纸与网络上,这给我们的分析提供了方便。今年广东申论考卷,明确以中央领导和广东省委领导提出的“追兵、标兵、排头兵”问题为副题,要求参考者申述自己的见解。一篇范文从“应有意识”来申论三者关系,申论思路简洁明了,可以说把握了申论的要领。另一篇申论从“历史演变”入手讨论三者联系,申论表现了厚重的历史感,且具有强化领导论述的深度的意味。如果不是从整体出发看问题,而是通过两篇范文管中窥豹的话,可以说参考者的答卷与主考者的设计意图之间具有的统一度还是蛮高的。

公选与权力开放(3)

制度与绩效

我们有理由断定,像公选这样的考试今后会成为国家考试,而不仅仅是一些省份、少数国家机关试行的领导干部选才用人的方式,这是趋势。同时,这样的考试将不会停留在一年一试的状态,而会制度性地举办,这是规范要求。并且,公选考试不会只是一年一度临时召集专家进行的一场考试,而会逐渐走向专家不为单一次项考试服务的持续性国家考试服务的局面,这是必然性表现。这样的一些走向表明,公选考试必须以制度建设作为它的有力支撑。现代社会科学已经告诉我们,在大型复杂的现代社会里,任何具有积极社会效应的政策举措,必须借助制度化的安排,才能够显现它的规模效应和制度力量。否则,一试一应的权宜性、策略性举措,对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规范化走向,意义都是极为有限的。就此而言,制度化安排,是领导举措具有制度绩效的前提,即是主观领导意图换算为客观效用的保障条件。

进行了为数有年的公选考试,事实上也在向制度的方向发展。从国家层面来看,诸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将会有力促进公选考试的进行。国家领导人对于公选意义的论述,在制度绩效尚未显现出来的时候,也将有力推动公选考试的持续开展。这些都是公选考试向制度化方向运行的有利条件。同时,执政党对于国家权力的规划、对于人才选拔制度的筹划、对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强调,也将对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

从国家领导人关于公选的制度筹划来讲,主观意图与制度安排的轨迹是可以明确加以把握的。他们强调,以公选方式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在比例上应该达到三分之一。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比例。说它不大,是因为占干部总数的比例还较低;说它不小,是因为相对于现有干部队伍通过公选诞生的干部比例而言还很有空间。因此,以党管干部原则指引的公选考试,以国家人事部主管基层干部选任的制度安排来讨论,*中央组织部对于强化干部公选的指示、中央人事部对于国家机构内部中层干部职位公选的规定,将极大地推进公选的制度建设。两个对于公选考试直接组织与制约的机构,对于公选考试的考试意图、方式和目的进行了规划,并强调了这种考试的分类、考试的内容范围、考试的可靠性保障条件对于考试成功举办的关键影响。

公选的制度建设是渐进的。像广东最近几年的公选考试,每年在制度安排上都有改进。比如对于笔试题的构成有了更为务实的导向,对于面试的有效性有了进一步的强调,对于考试成本的降低有了更为明确的意识,对于考试的收益也有更加明确的举措。说到底,公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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