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鞘裁次侍狻�

据说曾经的血族之王,就要他们去干过这种事情。但如今的他们都矢口否认了,可能是害怕血王一知道,再一时兴起让他们去卖命了。

德古拉斯还年轻,谁知道他是不是那么疯狂。

不说那些,今天他们去执行的这个任务,就够头疼的了。日落沼泽,那是什么地方?

就连巨龙听到了,都会捂着肚子装病告假的地方啊!那里最可怕的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也不是什么地势险要,而是天然形成的沼泽毒气!

据说那里弥漫的毒气,甚至足以毒死一头火炎巨龙!

火炎巨龙是什么概念?世上最强大的生物!就连这样的生物,都能轻易被毒死在那鬼地方——哦!那鬼地方!自己这一队人去了,不就是个送死吗?

雷冯知道,可是雷冯不能畏惧!雷冯是军人,军人,就算是赴死,也必定昂首挺胸!

“没事!跟着我,就在不远处看看——你们不是懦夫吧!老子都不怕,你们怕什么?!”

走在路上,他看兵士们垂头丧气的样子,就放话吼了两句,才让一队人马稍微振奋起来。尽管如此,明知是送死,还是没谁能笑得出来。

“喝酒吧。”

突然,冒出一句。

没有反应。

“今天是特例,喝酒吧。”

以为他们没有听到,雷冯提高了嗓门,又喊了一遍。

“喝酒吧!”

雷冯声嘶力竭,吼得眼泪都迸出来了:

“都他娘的别尿裤子!”

“喝就喝!谁怕谁啊!你他妈说谁是懦夫?!”猴子蒙奇热泪满眶,大声吼着第一个应了声,带动了气氛。接着一群兵们都喝了起来。

看着兄弟们都豁出去了,雷冯也苦笑起来。

“怕是过了今天,咱都成鬼了。”他知道这话,只能心中说。

“我雷冯今儿把话放下——我不死,就要你们活着!”

酒尽肉欢,一群士兵,披挂上路。

“我说胖子,咱这一路是有血有泪啊!临别之际,你不说点啥?”临死,猴子蒙奇拉着胖子的手,笑着说了一句。

鹰眼小队,从此消失于世间。

初恋(行间)

说到烈士,怎么能忘了这些人呢?可是往往说到烈士,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些人的存在。

大人物,翻云覆雨,无论功过,终能在世界的宏图中留下一笔,而小人物,则只能烟消云散。论古今多少英雄人物,只是有的留了名,有的甚至连生存过的证据都不曾留下罢了。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实则并非如此。

兵来了,挡的还是兵,而水来了,往往将之阻拦的不是土,而是石块。

问兵之言、石之名?

就连上帝,也只能摇摇头了。何况人之帝王,人之至尊?就连世外至尊,五行之外血族之王,也未尝敢点头说出个所以然。

在德古拉斯心中,能够道出姓名的士兵,只有一个。

他拥有着十分普通的名字。

——汤米。当年德古拉斯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兵,时至今日,还是一个小兵。不同的是,当年他叫德古拉斯一声弟弟,今天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这么叫了。

这是一个十分迂腐的家伙,据说碰到长得漂亮点儿的姑娘,都能吓得不敢正脸看人家。而且恪守一个非常不合时宜的准则——不打女人。

不打女人——说起来的确是足够绅士,可现在是什么时候?战争年代,你要是碰上个女兵或女杀手啥的,就抹干净脖子让人家杀吗?

德古拉斯自认足够绅士了。可就算如他般绅士,也从不敢妄言说什么不打女人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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