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部分 (第1/4页)
有说服力,
“哦,朋友……”刘在石一脸搞怪的表情,能给李经明织毛衣,而且还能让李经明穿在身上出门的,关系肯定不一般,有这样亲密度的人可不多。以前未婚的时候,以李经明那招蜂引蝶的能力拿几件毛衣不稀奇,可现在他都是已婚男士了,还给他送这些是要些胆量的,不光要经受世俗眼光的炙烤,还要过得了人家老婆那一关,jessica这么多年一直是“娱乐圈脾气最差女艺人”,绝非浪得虚名。
“在石哥你也别做那种表情,猜猜看是谁送的,跟你也很熟悉的。”李经明小小地卖了个关子。现在刘在石他们来了八卦的兴致,他也就陪着逗逗闷子,反正今天也录不了《我是歌手》,他带着高润荷只是来开个事先会议罢了。
刘在石捏着下巴沉吟了起来,能给李经明送毛衣,还能让他穿在身上的。势必是jessica认可了的,同时又跟自己关系很好很熟悉,这个范围已经相当小了,只是他不敢确定是不是那一位,这种事情要是说得不好,可是会破坏别人家庭和谐的,“不知道是我想的那位不是,要不你再给点提示。”
“那好吧,再给你个提示。这个人姓金。”李经明给的这可是决定性的提示。
“哦,是年上吧?”朴明秀也来了感觉。
“对,年纪确实比我大一些。”李经明点点头,只是憋着坏笑没有表现出来,光看两位哥哥的表情他也知道他们心里想的是谁,只是给自己织毛衣的这个人恐怕没几个人能猜得出来的。
“诶嘿,肯定是金泰熙啦。”刘在石自信满满地说道,李经明跟金泰熙的关系如何圈里圈外都知道。而金泰熙喜欢玩十字绣喜欢搞点小针织品的事情,他们这些熟人多少也都听过一些。姓金、年上。又跟刘在石很熟,那就只有同公司上班的金泰熙了,刘在石还真挺佩服李经明的本事,以jessica那个醋坛子的性格,居然能让李经明穿着金泰熙亲手织的毛衣出来,真是心够大的。野心。
“叮!错了,不是泰熙努纳,是钟国哥。”刚拿到这件毛衣的时候李经明也很惊讶,他完全想象不出来金钟国鼓着一身肌肉坐在电视机前织毛衣回事怎样的一副画面,不过一旦接受了那种设定之后。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呀,你说钟国哥,就是金钟国,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金钟国吗?”刘在石也是不能置信的样子,他跟金钟国认识快二十年了,还不知道他有这么一手诡异的技能呢,“这是他织的毛衣,亲手织的?”
“是啊,钟国哥送过来的时候我也不信呢。”李经明扯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现在跟过去不同了,会织毛衣的小姑娘都不太多了,更何况是大老爷们,这在韩国可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情,可金钟国还就是做出来了。
金钟国是有点大男子主义的,他一遇到女人就手软腿软,总是让着女人照顾女人,一方面可以说他是温柔绅士,但换一个角度看,也是总把女性放在弱势地位的一种表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式,作为宗家宗孙的金钟国,从小接受的就是传统的儒家教育,而儒家的思想么,确是大瑜,小瑕也有。
“呀,我跟他在一起多少年了,怎么就没收过他的毛衣?”朴明秀在这方面就是老小孩的性格,有便宜没占到能气一期节目,现在看着李经明身上穿的毛衣,再想想以前他们“哈明国”三人一起的时候,顿时醋意翻涌。
“哥,这是钟国哥贿赂我的。”李经明笑了,有些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尤其是这么“别致”的礼物。
“贿赂,钟国跟你邀歌了?”刘在石是知道的,别看金钟国现在综艺节目里混得像模像样,《running man》里是二当家,自己还带着一档《逃出危机》做住mc,可是身为前歌王的他对歌谣界的热情一直没冷却,心心念念地想要重回歌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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