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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伤亡率……
而共和国陆军则与日军不一样,首先是在军工设计思想上就很有很大迥异。日军的武器研发大多是依照欧洲大战所得到的启发,并且其军事思想侧重于战术而非战略,军工基础又与设计思想相不符合,所以其武器装备很大程度上不符合其真实需求,但却又不能有太多讲究。
不过,共和国陆军是以原自治政府所辖人民军基础之上发展而来,欧洲大战期间人民军军事工业对欧洲出口大量武器装备和弹药,锻炼出一大批成熟军工人才和设计思想,加上张宇的合理引导,因此更加注重武器的实用化和系列化,无论是手枪、自动步枪、狙击步枪、轻机枪(班用)、重机枪、反器材步枪等等,所有的枪械都在追求系列化的同时注重战场适应能力即武器的通用性,因此曾在欧洲战场赢得了通用机枪的另类美名。
之所以是美名,是因为所有的枪械零部件都是标准化生产,步枪和机枪之间零部件通用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不小心掉进泥潭里、被灌进了沙子等等都能很快打响,而通用的真正美名也就是说被损坏的枪支就是现成枪械修理原材料的来源,别管是不是在恶劣的战场修理。;
两军之间存在更大差距的是炮兵火力上,日军普遍装备37毫米速射炮、70毫米步兵炮、75毫米山炮和75毫米野炮,装备少量的120毫米榴弹炮、100毫米加农炮、150毫米加农炮、150毫米榴弹炮。从炮兵装备来看,许许多多的火炮都是欧洲大战期间被证明没有多大实战效果的,尤其是山炮更是因威力、射程等方面的不足,战争不久之后便被各交战国舍弃,即便野战速射炮也只能依靠其可观的射速在军队中“苟延残喘”。
真正在欧洲大战中发挥威力的是大量的前线步兵轻重迫击炮,还有就是炮兵部队的大口径加农炮和榴弹炮。大规模列装的105和122毫米牵引式榴弹炮,威力巨大的152毫米榴弹炮、155毫米加榴炮、152毫米加农炮、203和305毫米榴弹炮等在各个交战**队中数目巨大,所以欧洲大战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炮兵盛宴,至今不少国家仍然保留着当初自治区卖过去的火炮,依靠每年出口各种口径的弹药和必要零部件,是共和国的好些军工企业必做科目。
强大的军工企业所支持的共和国陆军就没有客气了,除了在基础战术单位装备各种口径的迫击炮之外,提高迫击炮的精度、便携性和威力成了亘古不变的探究热点,而从陆军集团军说起,集团军有军属炮兵旅、师属炮兵团、团属炮兵营(连),出于不同的部队类型而搭配不同种类的火炮,也就是说是自行化还是牵引式方面有所不同,但口径上还是基本一致的。
军属炮兵旅有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和破坏敌方工事为主的,亦可以消灭对方作战装备等的加榴炮营,配有十二门152毫米加农炮。有远距离压制与打击敌人作用的重加榴弹炮营,每营装备十二门203毫米加榴炮。该旅还有装备射击精准并且威力强大很适于支援作战的榴弹炮团,两团即六营共七十二门155毫米榴弹炮。
师属炮兵团以三个装备122毫米榴弹炮为主的榴弹炮营,每个营有十二门榴弹炮,并且该炮兵团有少量装备于一个重榴炮营的十二门155毫米榴弹炮;团属炮兵营则以十二门105毫米榴弹炮为主,搭配装备120毫米迫击炮的直属迫击炮连、装备105毫米无后坐力炮的直属无后坐力炮连,有些部队还在团级部队搭配战防炮连。可以说共和国陆军的炮兵火力是非常强悍的。
因此,抛开双方官兵的素质和战役战术能力。同级别部队的日军火力单位配备相比于共和国陆军相差一个级别,但加上火炮质量、威力等方面的判别,一个日军集团军的炮兵火力才能和一个正规共和国步兵师相抗衡。所以,要想打赢一个全装满员的共和国陆军集团军,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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