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2/4页)

地走进来,表示哀悼。她似乎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的美艳动人,只是脸上没有化妆,没有了色彩的遮掩,看上去真实了许多。她来到我们面前,表示关心,然后平静地坐在一旁观礼。没有人和她一起,她似乎也不认识任何人。陆陆续续有人进来,甚至丁建军和徐红也闻声来了,我忙着答礼、谢礼,等再在人群中搜寻她时,她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毓敏秀跟着不见了。我的心没来由地慌乱了,那个黑夜里的拥抱像梦魇一样紧紧地攫住了我,可随即又觉得自己实在好笑。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对白、所有的感情都是我臆想出来的,她何曾说过一句爱我、需要我或者留下来的话。这大概就是爱吧,因为只有爱,才能自动的弥补所有的缺憾。因为爱,才忽悲忽喜患得患失。可是这爱,如今已化成了缺憾本身。梁山伯爱祝英台,大概也只是梦一场。

丁建业的一辈子就这样到头了,可能都遗憾都算不上,因为他走得那么匆忙那么仓促。心里怀着太多太复杂的感情,以至于我怎么也整理不好自己的思绪,就任由它放浪着、游荡着、乱麻似的在脑海里揉做一团,一切俗物都交给毓敏秀和丁建国去处理了。宾客并不多,一两天之后基本上再没人来了。丁建业的尸体火化了,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最后连一抔黄土都没有。之后,丁建国和这个不幸意外的肇事者、那个桀骜不驯的年轻查甫郎的父亲交涉了几次,达成了一百万元赔偿款的协议。根据法律,丁惜作为丁建业唯一的继承人,我作为丁惜唯一的监护人,这钱顺理成章地到了我的手里。我拿着那张略比手掌大的卡片,只觉得沉甸甸地仿佛要压垮我的手臂。它是丁建业的生命,是林佳喜的两个孩子可怜巴巴望着我的眼神。法律不承认的事情太多太多,但我们却不能因为法律不承认而否认它们的真实存在。这不是怜悯,也不是清高,更不是假装高尚,我只是在赎我的罪孽。于是丁建业的生命价值在我手下被分成了三分,我只为丁惜留下了三分之一。

丁建国又走了。走之前,他和毓敏秀聊了一段时间,大概是商量王玉桂的问题。经过这件事,她似乎更老了,更沉默了。她不愿意和我说任何一句话,见到我的时候甚至连眼皮都不愿意抬一下,那天晚上,她大概什么都听得清清楚楚了。但是她不愿意离开戏班去跟丁建国安享晚年。无论这里有多少不开心的事,它始终倾注了她一辈子的心血,是她和丁永昌一点一滴亲手建立起来的,丁永昌不在了,她更不能眼睁睁看着戏班没落、毁灭。但是她太老了,已经将近古稀了,双鬓斑白,牙齿脱落,就连只是平日的三餐温饱就已经精疲力尽了,她便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了。

丁建业走了之后,戏班的丑角再次空缺了。二线三线的演员,终究少了点丁建业的诙谐。明叔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告老离开戏班了。现在的世道,歌仔戏式微,父母一般都不再愿意把孩子送到戏班来,何况就算有好的苗子,也还需要时间才能练成角儿。这又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毓敏秀首先想到了林佳喜,这个老资历的戏班小旦,一来就能上手的现成人选;加上一个寡母带着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生活总要有着落,在这凉薄的世上,总要相互扶持才能走下去,而且她身份特殊,回到戏班相互扶持度过困难,似乎也是理所当然。毓敏秀没有居高临下地说收留,而是说戏班需要她,希望她们能相扶相持。林佳喜在毓敏秀的挽留下回到了戏班。

因了这个理由,又一再搁置了我离开的念头。我不忍心她低声下气求别人回戏班,而我却要置她于举步维艰的境地。这个叫做民乐社的民族歌仔戏班好像一鼎带着魔力的熔炉,所有人靠近它、走进它,就会被它吸纳,纠缠在一起,炼造成一颗叫做命运的丸子。我如此,毓敏秀如此,林佳喜亦是如此。我和林佳喜是别无他择,从我们的十五岁(或更早的时间或稍晚的时候)开始,我们每日只会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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