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4/4页)

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

“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

“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

“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肉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

“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表演?”

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

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

“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

“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意证明给你看。”

“我是有两个铜板,但我宁可把钱扔到井里也不想听你鬼叫。”罗德利克爵士没好气地说。他讨厌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认为女孩子家学点音乐固然很好,但身体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拿个竖琴哼哼唱唱,实在太不像话。

“你爷爷讲话真酸,”马瑞里安对凯特琳说,“我本来是想歌颂你的美貌哪。说实话,我这嗓子生来就是要唱歌给国王和大老爷听的。”

“噢,看得出来,”凯特琳道,“据说徒利家老爷爱听音乐,想必你一定到过奔流城吧?”

“去过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轻飘飘地说,“他们还专门帮我备了一间客房,我和他家少爷熟得跟哥们儿一样。”

凯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听了会作何反应?她弟弟自从喜欢的女孩子被一个歌手给睡了之后,他对这个行业便痛恨至今。“那临冬城呢?”她又问,“你去过北方吗?”

“我去那儿做什么?”马瑞里安反问,“那里冰雪满天飞,出个门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么音乐?他们只爱听狼嚎罢了。”这时她隐约听见房间远端传来开门的声音。

“老板,”一个随从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找个人帮我们喂马,我们家兰尼斯特大人要房间和洗热水澡。”

“诸神在上。”罗德利克道,凯特琳急忙伸手制止他,她的手指紧紧攫住他的前臂。

玛莎·海德露出那招牌式的可怖的腥红微笑,忙着打躬作揖。“大人,真对不住,可咱们真的客满了。”

凯特琳看到他们一行四人:一个穿着守夜人黑衫的老头,两个仆从……还有他,小个子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我手下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