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2/5页)
瘦,细才盈握,柔若无骨,没有脚背上肿起的那一团。他更忆起背着郑妥娘时的感受。
那样的轻盈,触手却又是那样的柔,那样的弹轫,而她全身又是那样的火热。他接着又想起了香君,这个女孩子也是那样的美,但美在纯真,美在晶莹,美在细腻,像是一块无垢的白玉,使人怜惜对使人疼爱。
但她却像是一尊玉雕的美人,只适宜捧在手上赏玩,不是那种抱在怀里,使人销魂的典型。
因为她究竟太稚嫩了,全然不解风情,而侯朝宗却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成熟的男人。他的爱情观中,多少要掺进一些肉欲的。
一定要他选择,他会择取郑妥娘,所以他在心中想着的是今夜如何一亲芳泽去。好在郑妥娘是开过身的,必要时,他准备留宿在那儿,妥娘是秦淮名妓,名妓是没有身价的。
银子花足了,姑娘们认为交情够了,会隐约暗示你可以留下不走。那不必再花银子,但是先前所孝敬的银子已经很可观了。
朝宗算算身上还有二十两剩余的银子,那原是想买样东西送给香君的,现在已经用不到了。
朝宗倒不是小气,他知道以现在跟香君的交情,送她东西反而显得过份了。那可以移在妥娘身上用掉它,名妓没有夜渡资例,有人花了上千两银子还未必能够一亲芳泽,但是朝宗知道自己不必花这么多的钱,最多打赏一下小丫头,以及付出一桌酒菜钱就够了,二十两银子足够的了。
问题还在妥娘,妥娘不会要钱的,可是自己也不能太冒失,贸然轻薄,那可能会挨上一个大嘴巴打出香闺,这个笑话可就大了。
那必须要有技巧,要制造气氛,要培养情趣,顺其自然而水到渠成。
如何运用技巧呢?
第一个方法是灌醉她,那倒不难,只是妥娘一醉之后会惊天动地,就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况了,这可不是好办法。
第二个方法是借酒装醉,那或许有用,妥娘对自己的印象很好,也许不忍拒绝自己的要求,只是这太俗气了,而且也没有多少情趣。
妥娘是个性格奇特的女子,那必须要以非常的手段去征服她。
朝宗一直想到天黑,才出了门,乘着月色,慢慢地踱到了旧院街上。
灯红酒绿,弦歌不绝,这条街刚从沉睡中苏醒,正是它最热闹、最精神的时候。盐贾、巨富、大商家是此地的常客,再有就是一些宦家子弟以及皇族贵戚。这些人有的是钱,这些钱养活了秦淮河上的莺莺燕燕,这些女人也点缀了六朝金粉的繁华。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两句诗是描述贫与富最强烈的对比,但是不适合用在秦淮河上,至少后一句绝对用不上。但见朱门酒肉臭,不见路上有死骨。
因为巡街的管得紧,叫化子不准踏进这儿来的,残肴剩饭把野狗都喂得脑满肠肥,那里还会饿死人呢?
侯朝宗信步所之,走过一家茶楼,里面有哄堂的喝釆声,门口贴着红纸条,写着:“特央说书名家柳敬亭先生新编讽世名著争宠记,亥正恭候,每位茶资一钱,祈请早莅,以免向隅。”
那是柳麻子在说书,每个人居然要一钱银子的茶资,也真是好赚头,看情形里面又是个大满座。
一个晚上下来,最少都有十来二十两。
朝宗有点感慨,觉得生逢乱世,就是读书人不值钱,在归德家乡那位教家塾的老夫子,也是一领青襟,秀才出身,起五更,熬半夜,辛辛苦苦,教二三十个顽童,一年束修,也不过是柳麻子说一个晚上的书,幸与不幸,相差又何其远呢?
他避开了媚香院,一直转到卞玉京的白玉楼子。
卞玉京一个人当家,她喜欢清静,一座大院子宁可空着几间屋子,也不肯让别的姑娘搭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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