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4/5页)
一路的是个男人,白衬衫西装裤,很高,模样生得极好,昏黄暗淡的光里模糊了几分轮廓,却仍像精雕细琢的中古画像,每一笔都极其精致。
她呼吸一窒,这张脸,为何怎生如此熟悉,像午夜梦回里最浓墨重彩的笔触,深刻得心尖都在战栗着。
他抬头对视,礼貌而疏离:“不用。”
姜九笙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当真君子如玉,尤其是一双眼,像极了高楼外的夜,藏了漫天璀璨的光。
这般容貌,倒不像私生饭,那为何跟了她一路?
男人开口解释,声线温润,像清风拂过耳畔:“我住这里,七栋七零三。”
哦,原来是新来的邻居,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将那莫名生出的惊心动魄压下。
电梯门开,男人靠右站着,按了数字7,指腹停在泛着淡蓝色光的按钮上,抬头看向姜九笙。
她这才将目光收回:“我也住七楼。”
对方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7,指甲修得整齐,是干净的莹白色,骨节纤细分明,匀称又修长。
当真一副美人骨,连手也是上乘。
姜九笙由衷地赞叹:“你的手真好看。”她有些挪不开眼。
男人颔首:“谢谢。”
看得出来他涵养极好,周身没有沾染半点纷扰尘世的浮躁,贵气又内敛,不像今日体育馆里的那位简公子,伪装得再好,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铜臭味,不像这个男人,是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都是风度与精细。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卷 004:恋手癖遇上了洁癖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
男人有些惊愕。
她立马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这种陌生的熟悉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觉地心慌意乱。
分明不曾相识,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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