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3/5页)

佛得到暗示一般,一只手从我面前袭来,从保丽龙盒里抓起一只蛤蜊——我的蛤蜊。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0)

我抬头看到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二十多接近三十岁,手指间夹着蛤蜊。她穿着——别忘了,这可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一件《闪舞》(Flashdance)样式的T恤。那个夏天,我将会不停看见这种打扮(因为火岛很靠近曼哈顿,这个懒洋洋的地方最令人惊讶之处,在于流行的事物是如何地影响全岛。我个人最爱的流行是一种叫做“卡迪玛”的游戏。这个游戏也可称为“史上所发明过最愚蠢的游戏”。玩这个游戏,每个人只需要一个木制球拍——通常两到三个人一起玩——还有一个黑色的硬塑料球。游戏的目的是在海滩上站得像只猩猩一样,最好是在特别拥挤的地方,这样你就可以把那些自得其乐、享受美好时光的人给烦死。玩游戏时,由其中一个人把球传给另一个人,但不能让球掉在沙滩上。这个游戏不用网子,不算出界,不计分,除了上述规则之外,没有其他规定。游戏进行时,多的是球弹到球拍上很吵、很惹人厌的噪音,听起来很好玩,不是吗?相信我,那年夏天,卡迪玛是可以在海边玩上好几个钟头的娱乐活动)。

总之,回到偷蛤蜊的贼。她的T恤故意在领口处撕开,露出晒黑的肩膀(该晒的部位很庞大),上面有个小刺青。我感到一种没来由的恐惧,害怕若是太靠近那个刺青,会看到上面以很小的字体写着:“人生如海滩”。因此我撇开眼睛,至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颗蛤蜊上。

“我知道会养这么可爱的猫的人,”她开始说:“一定不介意与人分享食物。我快饿死了。”

她秀给我看我这辈子见过最友善的笑容,还有她所有的牙齿。倘若她的牙龈没有从她的额头延伸到她的膝盖,那个笑容可能会更有说服力。

“请把我的蛤蜊还我好吗?”我很有礼貌地问她。

她的牙齿再度闪亮,不过这回她把那个炸蛤蜊塞进两排牙齿之间。

“这是什么猫?”

我没有回答。我正忙着看她咀嚼。

“它的耳朵怎么这样?它是在害怕吗?”

我摇摇头。她咽下。我看着她喉头出现一个小小的隆起,从上往下然后消失无踪。

“你给它吃镇静剂吗?不然它怎么能坐成那样?”

然后她动了一下:她那戴了珠宝、晒黑的手指又伸向我的盘子。这次我出手抓住她的手。我们的手指瞬间交缠,她吓了一跳。但是她又秀出那灿烂的笑容,只是在听到我说“再拿一个蛤蜊你就死定了”时,笑容变得稍微黯淡了一些。

我相当肯定她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因为她试着挣脱,再度对我的晚餐进攻。

“我不想失礼,”我尽可能地冷静:“但是我的肚子非常饿。我买这些蛤蜊,是为了可以吃掉所有的蛤蜊,除了我喂给猫吃的那些以外。我不介意它伸手来拿一个,因为我认识它。但我不认识你。所以,如果你再敢伸手,恐怕我只好查出你的住址,半夜溜进你家,折断你的大拇指。”

除了说“你皮在痒吗,混蛋?”之外,我几乎什么都做了。这招似乎奏效。

她慢慢转过头去——显然,她*的对象恰巧是这艘渡轮上的泰德?邦迪④——并消失在人群中。

我低头看着覆盖在我肩膀上的猫。它回望我,喵了一声。

“我知道你的意思,老兄,”我告诉它:“我想我们还没准备好面对单身生活。”

隔天早晨就是行动日⑤。诺顿即将出发前往海边。

它也知道。不要问我它是怎么知道的,但它就是知道。我预期它会知道。当某件大事即将发生在我们身上,它似乎总是知道:例如我即将出远门,它即将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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