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5页)
二、爱无法承受近距离的检视……
三、……第二点不适用在棒球这件事情上。我爱棒球——我爱看、爱在广播上听、爱聊、爱看比数。我棒球上瘾。
四、生活基本上是个悲哀的东西,它的结局更悲哀,因此在过程中能够让人快活的任何东西都是好的。尤其是好笑的事情。
五、我不喜欢身为任何东西的一份子——宗教、固定的垒球赛、公司、政府,随便什么。只要某人变成了某个东西,我会觉得他或她迷失了。
六、友谊必须争取才能得到。友谊如此重要,如果对方不要、不作响应、或是不值得,绝对不要浪费友谊在他身上。我可以说,人类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价值观,但朋友之间绝对有。
七、残酷不需要任何理由。
八、不过就另一方面来说,我随时都认为“有趣”和“聪明”,比“美好”的价值还要高。
九、不管别人怎么想,我认为梅里尔?斯特里普是个很烂的女演员。
十、我恨猫。
过了几年以后,上述不可能改变的项目中,有些还真是坚定不移。其中几项有一点修正,有的几乎已经完全走样。其中一项,现在看来荒唐至极,很难想象我怎么可能有过那种想法,更别提我还曾经把它说出来,甚至写在纸上。
第四项基本上是稳固的,但我不敢确定“任何东西”是不是对的。当初我在列清单的时候,没想到的可怕东西还很多,例如燕麦片、廉价海洛因、《时人》杂志介绍戒酒艺人的封面故事、结伙抢劫、各种续集,还有亚柏?罗森索在《纽约时报》的“我见我思(On My Mind)”专栏。
第八跟第九项有点微妙。第八项与我的心情,以及我那天过的如何愈来愈有关系。然后,梅里尔?斯特里普的澳洲口音①还真是惟妙惟肖。
第五项多少有点改变。我已经找到一个我愿意加入的东西。
第二项明显与第五项有关,随着本书的继续进行,也会愈来愈清楚,而且很奇妙的是,两个都是因为第十项改变的。
啊,没错,第十项……
现在要说的,就是年轻不懂事的那一项,在天大的无知之下所做的宣言,让人惊奇……
现在,我当然养了一只猫。它叫诺顿。
我对待它的方式,很少有动物——或是人,人也算动物——曾经让我这样对待过。
如果在我一天的活动结束时,它正好睡在床的正中央,我会蜷曲在床垫的一角,开心而勇敢地面对脖子酸疼和背痛,只要它不会被吵到就好。
我到哪儿去都带着诺顿。它去过佛蒙州滑雪,参加过在圣地亚哥的作家会议,去过阿姆斯特丹最高级的餐厅,也经常往返巴黎。当我的助理打电话到巴黎最好的旅馆之一特雷穆瓦耶订房的时候,柜台人员总会记得问上一句:“*ec son chat?”(跟他的猫一起吗?)
我在沙格港买了一幢房子,那里靠近长岛边缘。虽然我买房子有许多情有可原的因素,但是私底下、也是最最重要的理由,是因为我的猫爱在院子里奔跑。
曾经有一任女友跟我提分手,理由是她相信我喜欢她的程度不及我喜欢诺顿(这是真的)。有一次,我和另一任女友放弃前往全美我最喜欢的度假旅馆度假,只因为他们不肯接受一只小型、非常有教养的猫科动物。
我为它操心,我说话提到它(补充一下,我也跟它说话)到了一种白痴的程度,如果它没有睡在我臂弯所及的枕头上——大概一个礼拜里会有这样的一天!我就会睡不好。 。。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3)
有时候!要公开承认这点很难——我让它从我的汤匙里吃东西。通常是冰淇淋或是优格。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