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5页)

;可瞧他眼里闪耀着动人光采,分明是想去凑热闹。

“姑娘的声名不是你可以随便乱玩的。”她以眼神警告他。

他立刻摆出正经神色。“你放心,若非真心相许,我绝不会对人家闺女出手。如今是正巧有好门路可钻,利用利用不犯法吧?‘尤其这个妻子还是人家送的,不要白不要啊!

白痴,虽然没犯法,但却缺德,一样罪不可恕!秦冰微启唇,咬了他一记。

匡云西痛得直皱眉。

“姑爷,你怎么了?”老者隐约觉得不对劲,小心问道。

“被只恶蜂螯了一下,没什么。”匡云西笑答,却把秦冰气得浑身发颤。

老者眯眼,怀疑的目光在匡云西与秦冰间来回。“姑爷说这姑娘脑子被烧坏了,可我瞧她眉清目秀、一副聪明伶俐的样子,不像患了傻病啊!”

“聪明脸孔笨肚肠,常有的事;多她一桩也不稀奇。”匡云西摆手轻笑。

秦冰只听得怒火狂烧三千丈。白痴王子、混帐主子,竟然这么说她,哼!那她就不告诉他天雷帮里根本没小姐。只有少爷一名。

匡云西想利用人家小姐混入天雷帮,别说门了,窗儿都没有。

这群找错人的家伙,其主子八成是天雷帮少主的未婚妻。匡云西搞了少夫人,还想得到天雷帮相助?哈,作白日梦去吧!

老者左思右想,怎么也寻不出匡云西的破绽来,只得信了他。“恭请姑爷回府!”他延手请道。

匡云西挟着秦冰,开开心心地踏上征途。

他真的是故意去寻人家闺女玩笑吗?这只有天知、地知,还有他自己知道了。

打从离开西荻国之后,匡云西与秦冰就过着餐风露宿的生活。

这换成一般人,早埋怨死了,他两人却甘之如饴。

此时的西荻国正逢天灾绵延之年,日子可比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苦多了;他们熬惯了,匡云西还因此培养了席地而眠的“好”习惯。

两人日夜兼程奔波了半月余,总算赶到安知县——天雷帮所在地。

秦冰自告奋勇去打探消息,匡云西闲着也是无聊,便就近找个看起来不错的角落“睡”喽!

期间,过路人有对他指指点点、厌恶嫌弃的,当然,心疼出外人辛苦,而送饭送莱的亦不缺乏。

他们以为他睡死了,什么事也不知道;其实他什么都晓得。试想,一练武之人的警觉性会差到哪儿去?除非他故意装傻。

而其中,教他印象最深刻的正是送披风的那个人。

他在他耳边碎碎骂了好久,匡去西第一次发现,男人要长舌起来,…窝子女人都得靠边站。

他忍不住好奇,抬眸瞄了来者一眼,发现是名年轻男子,与他差不多年岁,一张秀气脸庞上敷粉涂朱、俊美无俦,就是脂粉味太浓了些。

男人抱怨的话题不外乎是被逼娶妻,自由受到限制,此后再不能快快乐乐地日眠花街、夜宿柳巷了。

而男人身边三名友人则不停怂恿他逃婚,说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岂可屈服于一小小女子手中之类的话。

起初,男人还念着与未婚妻青梅竹马的情分,略作推辞。可当他的朋友说到,那位小姐因日前一场意外,双眼有失明之虞后,男人立刻改变念头。

没人想娶一名双眼可能失明的女人为妻,即使她本人聪慧无比、娇美娴淑,有了缺陷就是不行。

男人终于决定逃婚。他脱下证明身分的披风,正想丢掉,三名友人却突然指着匡云酉说:“乞丐与盲女,绝配。不如将披风给他吧!”

就这样,匡云西得到一件披风和一名未见过面的妻子。而男人则与三个朋友快乐逍遥去也。

从头至尾,匡云西不曾出声留人,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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