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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弄錯人了。

想像中的女郎是倦慵的,嬌怯的,連耍樂都十分厭倦,更不要說是工作。

她應是一支歌可以重複聽一個下午的人。

懂得享受,生活低調,是一個藝術家,不論大事小事,都有點糊塗。

回到家,妹妹問:「怎麼樣?」

文約不出聲。

妹妹留意他表情,「我早知你會失望。」

「她不是她。」

「真人同想像是一定有分別的。」

「不,完全不是那個人,弄錯了。」

「啊。」妹妹也訝異,「你想見的,到底是誰呢。」

「我不知道,她們家還有沒有姐妹?」

「就她們倆。」

「你確實清楚?」

「當然。」

「當然。」

在灰色的天空下,文約又遇見露露。

「聽說你見到我姐姐了。」

文約點點頭。

「怎麼樣?」

「我與你比較談得來。」

露露大喜,「真的?」

「真的,我倆一般無聊,一般幼稚,一般沒出息。」

「去你的。」

「我並無誇張,你可仔細想想。」

露露說:「但你卻要找一個浪費了所有眼淚的女孩子。」她訕笑他。

那只不過是她喜歡的一支歌。

「那捲錄音帶並不屬於你姐姐。」

「那我就不知道是誰的了。」

「還有誰常常用你們的車?」

「我不知道,也許是哥哥的朋友,但是他們的女朋友加在一起至少有千餘名,窮你一生也無法找到。」

「能夠隨意用你們車子的,恐怕沒有幾個人。」

「我為什麼要幫你找?」露露問。

「因為我們是朋友。」

露露啞然失笑,「徐文約,我不認識你,我從來沒有見過你。」

文約也知道自己太過份了。

這種牛角尖鑽了進去簡直脫不出來。

文思說:「交給私家偵探去辦。」

幸虧還有一份正經工作,當作精神寄託,文約才不致走火入魔。

他常常到附近油站去加油,卻再也聽不到那首歌,見不到那個人。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文約有一夜看見那個女孩子。

她有潔白的皮膚,不施脂粉,單單擦鮮紅色唇膏,溫柔地同文約說:「我是別人的女友。」

文約連忙說:「我並沒有不良的企圖。」真的,他可以指天起誓。

那女郎嫣然一笑,轉頭而去。

然後夢醒了。

這大抵也可以算是綺夢了。

家裡發生一點事:父親下令,叫文思選擇,要不進順興工作,要不出去升學,不准她繼續遊蕩。

妹妹考慮了三天,決定前往紐約。

文約內心惻然,去送妹妹飛機。「不要玩得太瘋。」「要注意冷暖。」「遇到喜歡的人,切記回來結婚。」

露露也在,文約邀她喝咖啡。

露露說:「沒想到你如許友愛。」

「我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優點」

「是嗎,說來聽聽。」

文約只是笑。

他與她打了三局球,三盤兩勝。

她沒有開車來,文約送她。

露露忽然說:

「文約,既然大家是朋友,我也不好瞞你,照實對你說吧。」

「我知道,你要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別嬉皮笑臉的,告訴你,我知道你認識的女郎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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