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3/4页)
肚子再说。”
落星送来的食物不错,一盘烤肉、一盘水果,一小坛烈酒和一把骨制的餐刀,胖子表面上看似窝囊,可是实际上精明的很,明白落星不会杀掉自己,起码短时间内不会,既然如此不如先填饱肚子,能过一天是一天。
胖子做到木桌前,用餐刀切下一块烤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自语道:“蛮人的烤肉没有什么调料,可是吃起来倒也还挺香,先把肚子吃饱来,乘他带兵外出,我再伺机逃走……”
八千蛮兵下午三点出发,大概不行九个小时,夜幕降临以后才抵达森林边缘处,距离森林外的草原不足十里,六个城镇则散落分布在树林边缘区域,大概最远的一座需要两小时路程,最近的不到三十分钟。
落星小声的说道:“传令下去,开始分兵六处,每一处安排十五狮鹫,两小时以后,你们一旦发起信号立刻攻城,记住攻南城门,计划和先前一样,先让每个狮鹫载两名战士,乘城中守军没有防备之时立刻降落抢占城楼,这时我们在城中的内应会击溃城门士兵,打开城门让大军进城,还是那个要求不需入室抢劫,不许滥杀平明,我们接受任何一个人类的投降,总之一切按计划行事……”
各位千夫长点点头表示了解,当即宣布下去开始分兵、做好充分的攻城准备。
落星也亲自带一千蛮兵,分兵之前又嘱咐道:“这片树林临佣兵很多,大家尽量避开他们的视线,南蛮森林大乱的事情,人族如果有所耳闻,那么巡逻队也一定派出不少,我们必须小心的避开他们一切以攻城为重。”
“是,军团长!”
“立刻分兵,前行进发。”
落星一声令下以后,蛮兵们离开四下分散开来,落星本人带着一支千人的部队,毫不停留直接朝据此最远的一处森林城镇而去。路上果然遭遇道许多佣兵和冒险者,不过落星让蛮人们都尽量隐蔽起来,即使偶尔有佣兵发现他们,大多也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根本不会想到他们回去攻城。
绿水城是靠近南蛮森林的六个小城镇之一,位于六镇的中心,最为靠近卡罗尔城,地理位置最为重要。规模上也是六镇之首,介于城市与城镇子之间,严格上还是划入镇子级别,绿水镇共有六万人口,其中起码有三万属于非固定人口,多为佣兵、冒险者、商人等等,镇长是一个大贵族的旁系成员,绿水镇的招募的守军数量为三千,六成以上为退休的佣兵和冒险者,负责保护城镇不受魔兽攻击。
十米高的石墙上,大约二三十个哨兵武器丢在一旁,此刻正坐在城墙内侧聊着天。
一个年长的老兵掏出酒壶来拧起盖子,“这份工作真是无聊,每天十多小时工作,可是一个月才赚两个金币,如果不是手脚没有从前麻利,老子才不呆在这当看门的白痴,记得我当佣兵在团里是个小队长。有次与同伴杀死过一头嗜血狼王,光一张皮就卖了十金币,还有兽骨也被魔法师高价收走,特别是魔核直接卖出五十金币,啧啧……老子拿着分来的钱,叫了两个娘们一起喝酒何腾,三天都没出门,那叫一个痛快!”
有个大胡子兵有些鄙夷,“老杰克得了吧,你在军中担任小队长才每个月能嫌一金币,天天能喝上麦酒,偶尔还能玩玩女人,那我们这些小兵可就惨了,每月才几十个银币,每天买一杯劣等的黑麦酒都还要省着喝才行。”
一个稍微年轻的士兵有些不信,“老杰克,你真的杀过嗜血狼王?那可是六级的魔兽啊。”
老杰克拿起酒壶喝了一口酒,擦擦嘴,眯着眼睛望着夜空,“可不是么,那次可真是危险啊,那条狼杀了我十九个兄弟,我背上留下一道伤口疤痕还在呢。那种从魔兽身上讨钱的日子真刺激,现在嘛,哎,老咯,老咯!”
年轻的士兵干笑两声,突然竖起耳朵,“好像有什么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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