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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的钱庄、银号。山西之有银行,虽始于1913年中国银行分行之设立,然属于山西地方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业,当始于阎锡山创办的“山西省银行”。

在现代社会,金融为经济之杠杆。对此阎锡山有着充分的认识,他常对人说,“金融是经济的核心,掌握了金融,就是掌握了经济命脉。”事实也正是如此,对于独掌山西军政的阎锡山来说,无论是扩充军队,还是兴办实业,都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力,都必须有自己相应的金融机构和系统去支撑。于是他竭力通过各种手段发展山西金融,于是就有了“山西省银行”的成立。

山西省银行的前身是“山西官钱局”。1900年的庚子事变之后,作为维新之举,清政府由国库出资在各省设立官钱局(或称为官银号)。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山西巡抚以“裕国便民”为号召,奏准清廷在山西设立了晋泰官钱局。辛亥太原起义时,官钱局被抢劫一空,房屋也被烧毁。太原光复,阎锡山就任山西都督。起初因军政情急,无暇顾及其他,军费开支靠与大户、巨户借款筹措。次年,他由绥包返并后,开始意识到作为一个地方政府,不能没有自己的“钱局”。于是,责成原晋泰官钱局总理渠本澄将局中的内、外欠账作了清理。之后,去掉“晋泰”,冠以“山西”,使“晋泰官钱局”摇身一变,成了督军可以直接掌握的“山西官钱局”。

据王尊光、张青樾回忆,晋泰官钱局变成山西官钱局后,以新绛人王化南为总办,随即恢复营业。“1913年,袁世凯在各省新设国税筹备处,后改为国税厅,以前由财政司管理的国税,改由国税厅统辖,国税收入完全交存中国银行分行(其时,太原的官办金融机构除了官钱局之外,还有由大清银行改组的中国银行分行——作者)。财政司所管的地方收入以及田赋附加税捐各款,仍存官钱局。这时官钱局就成为阎锡山支付一切费用的供给机关”。

据《民国财政史》载,山西官钱局“由该省军政府拨资创办。总局设于太原省城。旋因资金不足,续拨官款21400余两。民国二年一月,复拨所获红利6400余两。同年12月,又拨资本231000余两,约合银元320900余元。此该局先后拨入资本之数也。当创办之初,悉照票号习惯,并未明定规则。至二年十二月添发资本后,乃由该局重定新章,实行改组,将全面职务分配为文书、会计、出纳、营业四股。其营业情况,以经理司库款项之收支为主要,而于商业上之营业范围甚狭”。

山西官钱局成立后,即开始发行“银票”。“初发行小银元票60000余元,不久即收回。民国二年(1913年)底又开始发行小银元票81800元,大银元票4040元。到六年(1917年)底该局在外纸币流通额,计大银元票53723元,小银元票9097元”。

在改组山西官钱局的同时,为了与河东“军政分府”的李凤鸣、张士秀相抗衡(李、张因与阎锡山不睦,为求自立,向蒲、解、绛三州所属17县的殷实商民,筹集现银万余两,于1913年设立河东兴业银行,后改称兴业钱局)在经济上取得进一步的主动权,阎锡山又于1913年筹备成立了“晋胜银行”。晋胜银行以贾继英为行长。总行设在太原市帽儿巷,在大同设立分行,在京、津两地设有办事处。关于晋胜银行的资金来源,南桂馨回忆说:“康佩珩于续桐溪去大同后,把在五台县东冶镇的忻代宁公团改为保安会,民国元年撤销时,留有四五万元,交阎分肥,作为他们两家的股金,投入了晋胜银行。另外,在辛亥革命过程中,因太原败退,向北路逃避,阎在军款截旷项下拨出两三万元,分给他的亲近人赵戴文、张玉堂、黄国梁、徐一清等,作为晋胜银行的股份,分给了我两股,每股股金1000元。同时阎将每月军费总交该银行,调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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