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5页)
但需有一个人为你燃亮道旁的灯光
“珍珠”是可以使人充满自信的
揣着它
斗志昂扬
事实上,岚曦应该感谢她,她让岚曦充满了灵感,并在半个月内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舞动青春》。
高中时,岚曦拾掇的红颜很多,足以串成一条珍珠项链。其中令他最感温馨的是莹的无稽笑靥和静的天真烂漫。他喜欢与莹谈笑风生,纵使唇枪舌剑,他也很快慰;喜欢与静默默相守,或绘画或歌咏,时时追寻心灵相犀。铁哥妹曾追问他的意中人,他只是笑笑。他想,无论如何我得先成功,有一定基础方能向心爱的人示爱,这样,方能给心爱的人以幸福。这是他的观念,合服现代;但他的家人却很传统:先成家后立业。传统对乡村毒害之深,他是可以想像的。他的哥哥,初中刚毕业,家人便忙不跌地为其说媒,以至哥哥婚姻由家庭包办;哥哥很不满,但无奈。现在轮他了,他若谈不到女友,可能又要步他哥哥的后尘了,唉。为此,他很少与家人联系;包括手机信息、写信,他怕他们为他得不偿失;他的情商很底,感情很脆弱,虽然他是个写小说的。阿斌是岚曦室友,是他的好朋友。他的家境很好,虽好打架,但为人正直,岚曦与他是把子兄弟,常称他冰哥。这位斌哥心志颇大,欲着手成立同进会社团;想要建立一个同学习,同上进,同工作的社团。所谓同工作,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景而已,即将来有机会组建一个大公司,让所有同进会兄弟姐妹在其公司人尽其才。岚曦曾戏谑道:“斌哥,若时事逢人,你很有可能成为孙中山第二哦!”
“那当然,”阿斌自信地说,“副书记也是鲁迅第二哦!”
副书记?岚曦想,一个组织一旦有了等级便容易分崩离析。还好,目前同进兄弟以过十多人,仿佛这是一个属于童话的组织;热血青年们是奔着互帮互助的旗号而来的;他们并不注重阶别,而重友情。岚曦在这里获得了很多友情。
阿斌近来似乎有心事。他察觉得出;毕竟,大学是学生由学校走向社会的过渡,他们的情感都很敏锐。
“岚曦,你来!”阿斌首先招呼他。
岚曦想,好小子,你知道我要向你们探秘,你想主动请谏?
“你看,这个女孩怎样?”阿斌靠近岚曦,将手机屏幕置于岚曦眼前。
“很漂亮。乌发如瀑,身材婀娜,面若羞花,十足一美人。”岚曦看着看着,突然觉得眼前的女孩很熟悉,是她!?他猛然想起来了,“斌哥,她好像是钱教授的侄女梦玲,她可是大家公认的美女哦!”
“噢,你也知道她啊,”阿斌很泄气,但随即又亢奋起来:“我本想给你介绍这个窈窕淑女的,这样,才子佳人的故事方能流传于世吗!”
“别开玩笑了,你什么时候开始留意她的?你,喜欢她?”岚曦说。
阿斌知道瞒不住他,便直抒胸臆:“在楼梯口,惊鸿一瞥,我便醉了!……”
“哦,是一见倾心呀。可惜流水有意落花无情啊。我曾在去年校联欢会上见过她 ,她登台唱过歌;是个才女!她的眼光很高哦!……我又听说,一个非常出色的男生在追她哦!”
阿斌一听,不以为然地说:“我怕过谁,那家伙除了学习好还会什么,我就不相信我斗不过他!”
“有志气!”岚曦频频点头。
“我要用最传统的方式征服她。不过……”阿斌竟害起羞来,“不过,弟得帮我草拟情书!”
岚曦望着他的窘相,只好说:“弟乐此不疲。”他想,反正闲着没事,纯当向心爱的人释怀了。就把我的爱寄托在令一个世界吧。
岚曦开始为他写第一封情书:
你我相见于楼梯,你如一缕青烟,从我身旁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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