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密诏 (第3/4页)

首先,就是对自己够狠。

那场浩劫中,第一个受到致命伤害的正是狠人赤七。相传有刺客行刺赤七,卫兵到达的时候,已经看到赤七痛苦的在地上打滚儿,不远处还有一只小眼珠躺在血泊中。

狠人第一刀,先刀自己。

赤七亲自动手挖掉自己的一只眼珠子。

相貌堂堂,威仪万分的人才有资格担任国主,赤七的长相本来就是零分,如今又瞎了一只眼睛,更是直接出局,不予考虑。

从此所有王子就放弃了对赤七的监控和怀疑,把精力放在对付其他王子身上。

“你是说赤七?是他让我相信十王子未死,是为了稳住我,不让我有造反的机会?”司徒朗从回忆中理出了一些头绪,和那些王子一样,当时所有人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这个长得零分还瞎了只眼的七王子身上,而且那次烧死了所有王子的藏松楼宴会,召集人也是自己的外甥十王子。

“很难想象,你是怎么活了这么多年的。是不是现在还觉得当年那场轰动天下的大火,是十王子放的?”丁亥怒其不争的看着司徒朗,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外戚,还是天下论道的参与人,怎么这么单纯。

“你的意思是,此事和十王子无关?”司徒朗深陷其中,很难以丁亥这样局外人的心态看整件事情。

“要不然说笨死你算了,你有没有明示或者暗示十王子就是密诏上的传人?”丁亥一下就抓住了所有事情的源头——那份密诏。

“明示自然是不能明示的了,暗示嘛,告诉我大外甥别和他们凑热闹,本分老实。算不算?”司徒朗的气势有点被压住,怯生生的回着丁亥的问题。

“那我问你,十王子是个大傻子吗?”丁亥没好气的看着二十年来梦都没醒的司徒朗。

“当然不是,我大外甥随他舅,聪明的很。”司徒朗在回忆大外甥时,心里不免有些自得,十王子确实被他教得不错,贤王的美名传遍了整个赤乌国。

丁亥白了司徒朗一眼,这个家伙,永远抓不住重点,总是爱耍些小聪明,而没有一个外戚权臣该有的格局和眼界,十王子八成就是被他坑死的。

江湖上有句话——蠢不可怕,可怕的是以为别人蠢。

“你想一想,你大外甥已经知道王位属于自己了,他何必再去和那些王子斗得死去活来呢?”丁亥叹了口气,只能是一步步的引导司徒朗。

“他不知道啊,我口风很紧的。”司徒朗这种有时候聪明有时候蠢的样子,要不是打不过,丁亥真想给他一把掐死。

丁亥眼珠子都翻上天了,眼白瞪着司徒朗,不得不把司徒朗的心思再拉回来,“当年那场大火,最后推定谁有罪?”

“我大外甥啊,一场大火下来,所有王子,除了没有被邀请的赤七,也就是王上,只有我大外甥的尸体没在现场找到。”想起了这件事,司徒朗的思绪就再也止不住了,“可怜我那个苦命的姐姐,年幼时候被拐卖到青鸟国做掏粪女,好不容易被我寻了回来,入了王宫,诞下王子,结果十王子因为此事,被姐夫通缉,姐姐也羞愤自尽。”

“哎,只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窝的蠢……”丁亥牢骚发了一半就忍住了,毕竟司徒朗虽然脑子时灵时不灵的,但下手是真黑。“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场宴会根本就不是十王子召集的,而是另有其人。”

“哪还能是谁?所有王子都……等等,”司徒朗一脸惊讶的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那次宴会,组织者是赤七,他借用我大外甥的身份邀请了其他王子,然后……”

“是的,当你找不到正确答案的时候,最好的办法不是去寻找,而是把其他答案都抹杀掉,让自己成为唯一的答案。”

丁亥做出了最后的总结——赤七先通过自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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