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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如果沈芳当时戴了眼镜的话,我想她一定会将它跌得粉碎。为了背熟这篇《将进酒》,我至少挨了我那些凶神恶煞的姑妈们五顿毒打,关键时刻终于获得 了回报。我不仅如愿以偿奇迹般地进入实验班读二年级,而且还被班主任沈芳另眼相看重点培养,接连代表实验班参加了全省小学生作文和数学竞赛,分别获 得了第三和第五名的好成绩。而更让我激动的是,我终于又和我在幼儿园认识的三位小朋友:李峰、杨柳和余娟成为了同班同学。而我的好友张彭依然呆在那个全校最差最乱的班上,时刻提防着那个悍妇陈老师袭击他的左耳朵。张彭对我的离去有些感伤,更多的也许是妒忌。我安慰他,张彭,咱俩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上了,但我们还在同一个年级,同一个学校,同一条巷子里啊。哪怕将来我们去了更远的地方,谁也见不到谁了,我们依然是朋友。为了证明我和他友谊长存,我花五毛钱买了一个日记本送给他。扉页上我写了一句唐诗: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不过我估计以他当时的水平至少要等到四年以后才能完全看懂。&nbsp&nbsp

第七章(1)

我家对门住着一户姓路的人家。这家的男主人路先生高度近视,眼镜的镜片足有两个啤酒瓶底那么厚,步枪子弹可能都打不透。路先生是我们那条巷子里绰号最多的人。他在学校读书时最早被人称作“路四眼”,后来因为走路经常撞到电杆树上,人送外号“路铁头”。再后来在棉纺厂当技术员的路先生出了公伤事故,左脚五个脚趾被机器切掉了,走起路来像扭秧歌,好事之人发现路先生原来的外号已不足以形容其特性,便专门又为其量身定做了一个,名为“路不平”。此后由于路先生的身体再没有出现其它更为引人注目的特征,“路不平”这个绰号总算是固定了下来。我们那条巷子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呼之“路不平”,路先生父母给取的名字反倒无人记得起来了。 路不平出了公伤事故后,考虑他行走不便会影响工作乃至酿成更为严重的事故,厂里安排他去守大门。路不平是个乐天派,任何人都可以拿他开玩笑,他也从来不生气。从技术员变成门卫后,路不平依旧很乐观,整日里笑呵呵的。 路不平的老婆比他小了将近二十岁,不是本地人。据说路不平有天晚上值班回家,走在半道上撞昏了一个人。路不平尽管眼神不好使,但他在出公伤事故之前走路速度很快,疾步如飞脚底生风。路不平因为经常和电杆树等硬物发生碰撞,久而久之身体具备了一定的冲击力。血肉之躯被他撞一下非同小可。路不平赶紧拦了辆三轮车将被他撞倒的的那人送往医院抢救。在急诊室,他才看清楚被撞的这个人原来是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青年女子。这女子手上死死拽着一个破包裹,面黄肌瘦看上去像个逃荒的。医生给她吊了一瓶盐水外加半瓶葡萄糖后,她终于苏醒了过来。路不平赶紧上前道歉:姑娘,是我把你撞晕的,我不是故意的,我眼神不太好。这姑娘“唉”了一声,眼泪就流下来了。姑娘说,大哥,俺不是你撞晕的,俺是给饿的。俺都两天没吃东西了。 路不平把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子领回家去做了老婆。街坊们拿老路开涮:都说走多了夜路要撞到鬼,你咋撞倒了一个花姑娘哩?路不平也不答话,点上一根烟,傻呵呵地笑。路不平对这段撞来的婚姻是很满足的。老婆年轻,眉眼也俊俏,配他是绰绰有余。尽管老婆接连给他生了两个女儿,可他脑子里并没有重男轻女传宗接代这些个陈腐观念。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美美过日子,这比什么都重要。 然而,路不平的幸福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越是生性乐观的人,似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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