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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陈若曦:《张爱玲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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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花莲住了一个星期,就住在王祯和中山路的家中。久违了的矜贵的感觉使她意兴飞扬,神清气爽,又因为她身形清瘦,衣着时髦,竟被人当成是王祯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脚力也健,她不顾长途乘坐飞机而微微肿胀的腿,游了许多地方,但花莲有条“上海街”,不知她去过没有。她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无所忌畏,听说花莲有个“大观园”,也要起兴一游。
那其实是酒家集中地,有点像美国的“红灯区”,就在南京街与仁爱街转角,王祯和称之为“甲级*户”。俗艳的装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的酒客与酒娘。爱玲穿着轻薄的花衬衫,东张西顾地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姿态,风行水上的形容,又因为走不惯路,一只脚磨破了,便在那只脚上穿了厚厚的袜子,另一只脚裸着,引得众人瞩目——他们大概也像当年的马宽德一样,把爱玲脚趾上涂药膏也当成一种流行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十七章 台港行(3)
酒娘们坐在酒客的腿上,连卖笑也忘记,只顾对着张爱玲看,或许在想:只穿一只袜子,是外国流行的打扮么?明天倒要试一下。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不妨一提——台湾诗人陈克华便是在这一年的10月4日诞生于南京街上,距离张爱玲来花莲约十天前,张爱玲游“大观园”的时候,一定会经过他家的门口,说不定会听到婴儿小华呱呱啼哭的声音;而陈克华后来的文字中,也一再地看到张爱玲的身影,他是一个超级“张迷”,被邀请去香港讲学都称之为“对张爱玲的朝圣之旅”,而他关于张爱玲的最著名的评论就是:“世界上有华人华文的地方,就有人谈论张爱玲。”
农历十月十五,是阿美族的丰年祭,仪式在花岗山举行,万人争睹,爱玲当然也不会错过。她本来作为贵客被安排坐在主席台上,可是觉得远,看不清,便跑到最前面的草地上席地而坐,看着乡野风格浓郁的阿美族歌舞,她笑得很开心。
散会后,兴致不减,又同王祯和及王祯和的母亲去他家附近的金茂照相馆合照留念,并在照片上写着“张爱玲小姐留花纪念50、10、15”。那是张爱玲与王家唯一合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张爱玲穿着花的低领衬衫,皮肤白嫩,显得年轻而漂亮,神清气爽。
直到这时,她的台湾之行的色彩仍是明朗而轻快的,可是接下来的一个电话却给涂抹上了浓郁的灰色——本来游完花莲,还计划要从台东去屏东参观矮人祭,然后再搭金马号去高雄。然而刚抵台东车站,便听到站长转告,说麦卡锡先生来电话,她的先生赖雅在美国重病。
爱玲只觉得当头一棒,一腔欢喜烟消云散,化作漫天阴霾。生活的窘困竟然坐着飞机从美国一直追到台湾来了,坏运气总是不肯放过她!来台湾这几天,她在华人世界里所受到的隆重的欢迎使她几乎已经忘记了在美国的潦倒与不如意,然而这个电话,就好像十二点的钟声,将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西望张爱玲
为了赶时间,张爱玲连夜乘巴士从屏东到高雄,再换夜间火车开往台北。
见到麦卡锡,才终于了解到详情——电话是赖雅的女儿霏丝打来的,说赖雅在张爱玲飞往台北一星期后,也起程乘巴士去华盛顿,途经宾夕法尼亚的比佛瀑布时再一次中风昏迷,被送进当地医院。医院赶紧通知霏丝赶来,此时霏丝已把父亲接到了华盛顿她家附近的一所医院。
爱玲略略放心,却仍满面愁云——接下来的事,是要马上作一个决定:赶回美国,还是留在台湾?
留下来,对于赖雅来说无疑是残忍的,赖雅在她离美前后两次发病,多少带着点赌气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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