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3/4页)

罗兰伯爵坐到她身边,温柔地开口:“小默默,你是不是嫉妒了?”

叶默连忙否认:“我才没有。”

“亲王殿下与萨曼莎女侯爵维持了数万年的情人关系,这在贵族圈子中根本不是秘密,你不知道么?”

他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叶默收回目光气恼地对着他:“殿下说过他和萨曼莎女侯爵曾经是情人。曾经,已经过去了,都结束了。”

“结束?”伯爵不以为然,“数千纪了,他们分分合合。在一起时厌倦了,就分开。分开后,又思念着彼此,于是重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没有结束,就像生命不会终止一样。”

叶默的脸白了白,但很快恢复了镇静:“也许是吧,这是殿下的隐私,我们不应该评论什么。”

罗兰笑着举了举手中的水晶杯:“的确是。”

他的笑里藏着洞悉一切的神情,叶默的心情糟透了,也拿过酒杯一口一口啜着。

罗兰伯爵性味十足地看着这小人儿,评估着她。自信不足,缺乏社交经验,虽然是雷诺亲王的后裔,却没有继承亲王那强大的内心,只要他再多说两句,她肯定是经不起打击的。她爱上了亲王殿下,妄想着殿下回馈她的感情,就凭她,配么?

这样的打量实在令人难受,这只鬼总是赖在这里真是太讨厌了。叶默特别想单独呆着,可她不确定开口请他离开是否失礼,更何况她让他离开他就会乖乖听话吗?这只鬼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啊。他一直粘着她是什么意思?此刻,她真希望戴维能在这里。

良久,她打破了沉默:“伯爵大人,能跟我说说雪人和毛人吗?”

“当然。刚刚我们说到哪了?哦,关于他们的相貌。”伯爵又笑了,“雪人不像你想象的那样浑身长满了白色的长毛。我们称他们雪人,是因为他们的肤色如冰雪、头发是雪白的、甚至瞳仁也是灰白的颜色。且他们种族的发祥地在马拉大雪山深处,称他们雪人恰如其分。事实上若论相貌,可以说雪人是相当美丽的种族。就身高而言,比我们矮小许多,同地球人不相上下。但就力量来说,他们虽比不上血族,却要比孱弱的地球人强大。他们不畏严寒生活在雪山深处,肤色比冰雪还要洁白,视力锐利如血族在茫茫雪山中有时都很难发现他们的身影。”

“哦,真神奇。”

“这有什么神奇的,”伯爵露出了不屑的神情,“不过是他们的基因特征而已,他们的确是人形生物算得上美丽的物种,但比起血族来,只能算低等生命。”

叶默愣了愣,又问:“那毛人呢?”

“他们就丑陋多了,古铜色的皮肤看上去就让人恶心,双颊上还有一层厚厚的绒毛,所以血族命名他们为毛人。其实我个人倒是觉得叫他们矮人更恰当些,因为他们的身材比你还要矮小,但他们的力量还是远远比地球人强大的。毛人生活在霍曼星球的边远森林中,经常侵扰森林附近的城市,抢劫盗窃无恶不作,可以说是霍曼帝国的肿瘤。”

叶默明白,罗兰伯爵的话实际上表达了整个血族社会的看法。在他们眼中,只有血族才是最高贵的,其他种族,包括雪人毛人地球人都是低等的。既然他瞧不起她,他又总是缠着她做什么?她没有心情再和他交谈下去了,用沉默表达着她的不满。这个罗兰伯爵和罗伯特伯爵一样,被她划在不受欢迎人物的列表里,以后她再也不想见他了。

罗兰伯爵根本没打算顾及眼前这个小人儿的感受,他不是没有想到这么说会伤害她,只是,他无意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也无意像帝京的其他贵族那样刻意讨好这个地球裔血族。她是雷诺亲王殿下的后裔又怎样?他照样瞧不起她。矮小、软弱、无能,亲王殿下看上她什么?血么?血族从不缺少鲜美的血液,如果殿下想要血仆,他送他几十个都没有问题。殿下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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