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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都是战强敌、喝好酒、上美人这样三俗的念头,好色倒是真的,风流还是免了。

说白了,从本质上说,这就是两个截然相反的人,于是乎,昔年的《草字剑书》看不出剑法,现在的《三绝书》悟不透剑道,或许真是选错了兵刃。

《凤凰涅槃经》是一定要修的,但兵器却不一定非得是剑不可,于是问殷晴道:“你觉得我应该用什么兵刃?”

殷晴道:“这个我却不好说,总归要你自己去体会,我也是尝试过许多兵刃之后,才选定这环刃。而前面的种种尝试,其实很有益处。”

“那就先试试这狼牙棒!”李青山沉吟着,又举起手中的狼牙棒,总觉得看起来顺眼多了。

第二根“狼牙棒”降临到修罗场中,找上的头一个对手,便是第一根“狼牙棒”,两个阿修罗帅手持同样的兵器,咚咚铛铛的打了一场,后来又战斗了许多次。

李青山稍微一想,还能清除的回忆起每一场战斗,每一个细节,这“狼牙棒道”虽然也有着大拙大巧,种种精妙之处,但比“剑道”可要简单直接的多了。有着剑道的基础,学起来也十分容易。

总而言之,往敌人身上砸就成了,既不用分光化影,也不用凝气成丝。

不过比起这狼牙棒,其实李青山更怀念另一件兵器,那把兵器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力量,还助他杀了第一个人。

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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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食骨巫王

“王上的心情可好一些?”殷晴笑道。

“心情倒是好说,只是我的运气未免太‘好’了!”李青山瞧了殷晴一眼,她美眸盈盈含笑,冲淡了身上凛然杀气,倒是越来越有女人味儿了。

“这其实算不上偶然,寻常阿修罗帅战心如铁,根本不愿离开修罗道,唯有拿这种重型兵刃的家伙,才会反应不及,被吸入修罗场中。就算不是狼牙棒,也是大锤之类的。等到修罗场的力量变得更强,就会有其他兵刃了,不过我这种刺客,却是想也不要想。”

殷晴一手恰着腰,炫耀的似乎不只是刺客的身份,还有傲人的身材,没有丝毫羞怯。

“原来如此,这也算是我运气不错……”李青山笑了笑,感觉到身旁小安的目光,轻咳了两声,收敛神色:“奇怪,食骨巫王应该已经得到消息,怎么还不来为族人报仇?难道正在闭关?”

这一战,几乎将雾州的食骨巫民部落一扫而空,十万食骨巫民丧命,根本不可能封锁住消息,命令十大洞主秘密行事,也是为了赢得祭炼修罗场的时间,现在又过去了一个月,事情早就该传开了。

十个洞主几乎行遍了雾州各处,转战数百个食骨部落,想一点行迹都不露是根本不可能的,食骨巫王只要稍微调查一下,很容易便可顺藤摸瓜,寻到野人山。

李青山也已做好准备,等食骨巫王来攻打野人山的时候,用法阵消耗其力量,再暴起出手将其陷入修罗场中,再配合万毒老祖、小安、殷晴,将其围杀,然后便可拿下食骨巫城。

完成这一切后,修罗场必将变得更强,有益于他修行“虎魔变”,且有可能在激战中。突破虎魔五重。这计划不说天衣无缝,也算是环环相扣,然而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音讯。不禁令人奇怪。

小安道:“没关系,他不来我们就引他来。”

……

雾州东部,一座雄伟壮阔的城市,高低错落的石质建筑上爬满的爬山虎,随着季节的变换。展现出不同的颜色。虽然比不上清河府城的精巧雅致,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城中灵气浓郁,犹在野人山之上,竟是一片难得的福地。城中心处一座高高的山岗上,坐落着一座气势恢弘神殿,正是这片福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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