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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林知夏問,「裝得挺酷的嘛,什麼時候喜歡上我的?」
盛朗抽了一下耳朵,「那個,你還記得當初我帶你去看旅館客人辦事的那次嗎?」
「我靠!那時候我們才認識沒多久!」林知夏難以置信。
「當然不是那時候。」盛朗說,「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我發現我每次……有那方面的想法時,想的都是你……」
「……」林知夏的臉更紅,但是人卻不羞赧了,「所以,這麼多年來,你每次手沖的時候,想的都是我?」
盛朗點頭,眼睛亮晶晶的,一副等著表揚的架勢。
林知夏用力一翻身,腳丫子又朝盛朗的臉上踹去。
「媽的,所以我當初把你當兄弟,你卻想睡我?我就說我這麼根正苗紅的突然就變態了,肯定是被你傳染的!你這個色情狂,老色狼,不要臉的臭流氓……」
盛朗大笑著閃躲。
反正林知夏力氣就那麼點大,他又皮糙肉厚的,被踹了也不疼。
兩人扭打著,把床上的凳子踢倒了,筆記本一頭栽在了地板上。
盛朗一聲大吼,掀起空調被,三下五除二地將林知夏裹成了一條繭子裡的蛹。
「我就是臭流氓,老色狼。你今天才認識到我的真面目呀?」盛朗呲牙奸笑,「我告訴你,林知夏,你後悔已經晚了,你已經是我的人了!」
他把林知夏用力壓制住:「不許動,現在老色狼要親你了。」
林知夏的雙頰紅撲撲的,目光雪亮。
盛朗俯身,和林知夏結了一個綿長而溫柔的吻。
兩個少年開始在親密接觸中一點點摸索,尋找著能取悅伴侶,又讓自己快樂的方法。
比如親嘴這個事。過去林知夏一直很好奇,不知道該是個什麼滋味,讓人那麼喜歡去做。
而且在他的認知里,戀愛了後,先牽牽手,然後抱一抱,過一段時間彼此習慣了,才會親嘴。
哪裡想到昨天剛把話說破,盛朗就跟一頭餓了十天半個月的狼似的,撲過來把他給啃了。
林知夏當時震驚又興奮,老實說並沒有品出什麼特別的滋味。
只除了:原來盛朗的嘴這麼軟呀……
而盛朗還真是個接吻狂魔,一有機會就逮著林知夏親。
越來越細緻,越來越溫柔,在無人指導的情況下,技巧突飛猛進,一日千里。
林知夏都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這感覺,反正盛朗一親過來,他的腦子就立刻當機,生物電流滋滋亂竄,整個人就像一個漏了電的機器。
「睪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麼?」盛朗撐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說:「我們倆現在大腦正在分泌的物質……」
盛朗聽不懂這些名詞,他低聲笑著,說:「我大腦里現在只有一種物質,就叫『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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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知夏的回憶里,他和盛朗剛好上的那幾天,整個人都過得雲裡霧裡的。
大抵剛陷入熱戀的人都這樣,都被衝上頭的多巴胺和渾身亂竄的生物電流給弄暈乎了,大腦半癱瘓,一切都跟著本能在走。
他們也沒做什麼特別的事。除多了情話和親吻擁抱外,似乎和過去沒什麼不同。
可戀愛的神奇之處大概就在這裡。
那些以往早就已經習以為常的事,突然煥發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慣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樂趣都翻著倍地增長,所有的平平無奇,都變得生動有趣。
難怪所有人都想戀愛,因為這種快樂實在太美妙,太可貴。
林知夏記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閣樓里膩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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