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5页)
淡淡的蛇类的湿腥味,却并不让他有多反感,只是他还是难以接受。
这可是他的初吻啊,虽说他的日子过的不好,但心里对爱情还是憧憬向往着的,偶尔放松下来,他也会想着逃离之后,选择一个温柔的姑娘交往,初吻也是要留给初恋的,现在,全被林漠破坏了。
罢了,反正有林漠在,他就算出去了也不能交女朋友,反正感觉也不错。
季阳提着野猪腿爬到河边,先捧了水漱了漱口,然后开始清理食物。行动间拉扯到背部已经结痂的伤口,刺刺的疼,季阳感觉背上有液体滑下来,热热痒痒的,动作更加小心。
这些天来,都是麟墨处理食物,季阳伤口恢复的很好,背部和腰部血口子结了厚厚的血痂,*的,再过几天就要脱落了。腿伤也恢复很好。
如果是在养父母家里,这样的伤口恐怕每天都会裂开几次,裂开次数多了,容易折到的血痂会折出痕迹,慢慢就不会裂开了。
想想,就觉得可怕。季阳心想:自己好像被林漠养娇气了呢,因为一点疼痛就想哭了。明明刚受伤时最疼,那时却无甚感觉。
季阳手下的动作突然顿住了,脑中浮现出了蹲在河边的黑色身影。林漠。林漠……既然对我这么好,那么请你一直对我这么好,好吗?哪怕我现在是个男性。
心里有些酸胀,胸口也闷闷的难受。就算他们以后一直在一起,也会不一样吧,毕竟不能做真正的夫妻,时间久了,林漠对他会慢慢疏远吧。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拉长这段时间。他真的,舍不得,很舍不得。
所以,他必须忍受林漠对他有些过分的亲昵。不过,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无碍的情况下,亲嘴什么的,还是坚决拒绝吧,可别把人家毒液吞了。
这头野猪看起来已经成年,猪腿很长,但没多少肉,不过也够他吃几天了。
季阳后知后觉的发亏大发了,如果卖的话,一头成年野猪怎么也能卖到两千多呢,就换几套衣服和调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还顺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头用的,季阳觉得麟墨估计是看不起轻薄的菜刀,不过也好,砍刀也能切菜,还能用到别的地方。
现在盐够用了,季阳就把猪腿肉切了下来,用盐腌制了起来,挂在荫凉处,将没剩多少肉的猪腿烤了吃了。
季阳费了不少时间才喂饱自己,刚吃饱,麟墨就回来了。
☆、第九章 话梅很好吃
季阳看着麟墨带回来的两套新衣服,心里欢喜,恨不得立马穿上。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已经记不清了,在养父母家十几年,买的新衣服屈指可数。
季阳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闻啊。季阳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边去清洗,就在这时,麟墨就回来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季阳回头,脸上还带着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来啦,顺利吗?”
“嗯,没遇见人。你已经吃了?”麟墨几大步走过来,俯低身体在季阳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阳衣服下摆拉了起来。
天已经开始热了,季阳的上身被棉绒T恤捂出了层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来,季阳顿时凉爽,皮肤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你做什么?”季阳把湿衣服提出水面,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尽量挺直着腰。
季阳的背不像脸那般黝黑,因为山上寒冷,做农活都穿着厚衣服,身体没晒过太阳,非常白皙。只是,背部横陈着两处突兀的黑红的血痂,生生破坏了这份美感。
血痂一处在后背心,有掌心大小,另一处在腰部和臀部之间,足有十几厘米长。黑红的血痂,映衬得背部越发的白了。此时,*的血痂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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