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5页)
“太好啦!我们刚好可以组一个乐队参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组乐队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过,还差贝司和键盘哎。”
既然天赐鼓手,那么接下来的好运也一定会让我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信心满满地拍着胸脯保证:“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学后,我把本班的同学个个都问了一遍。大家听说我准备组个乐队都挺感兴趣,关键是没有人会。
我失落地回到寝室里面,坐在凳子上发呆。冯萧从寝室外面回来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计是打完篮球,随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
“我想组个乐队,还差键盘和贝司。对了,你会弹不?”我不抱期望地进行例行询问。
冯萧漫不经心地说:“不会。钢琴嘛,还会弹一点点。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的,后来上高中到外地读书就没再碰过了。”
饥饿的我如嗅到猎物一般,立刻双眼闪闪发光,“太好了,你可以当键盘手!”
冯萧胡乱地接水洗了一把脸,水珠挂在他的额头上,晶莹闪烁,“开什么玩笑,键盘和钢琴又不一样”。
我用我有限的乐理知识解答道:“键盘和钢琴是不一样,钢琴是击弦发声的乐器,而电子琴是电子合成;钢琴有八十八个琴键,而电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键,但由于都采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键,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样。所以,冯萧同学,你只要稍加练习和适应,就可以演奏键盘。”
我把时光邮寄给你(中)(3)
他一屁股坐在对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挠着脑袋问:“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认真的。”我说。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应你!”
现在就还剩下最后一个人选——贝司,离凑足乐队只有一步之差了。
贝司是低音乐器,主要用来整合和声和节奏,学习的人不像吉他那样多。毕竟学了吉他还可以单独演奏,可以用来耍帅泡MM,而贝司只能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来,贝司手没找到,弹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丧地从一片情侣云集的草地旁经过,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脚步,却忽然听见了吉他的声音。对于乐器的声音我一向比较敏感,循声望去,在一棵高大笔直的槐树下,男生倚树而坐,边弹边唱着《甘心情愿》,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微微侧着头倾听。男生弹得并不熟练,不过女生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绕了一下,总算看清那个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达。刚来学校的时候,他看见我会弹吉他,就嚷嚷着让我教他弹吉他,他学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确——扮酷耍帅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愿》,他不记乐谱,依样画葫芦地照着姿势比画练习,断断续续接近一个月下来,总算勉强可以弹下来。今晚迫不及待地用来追女生了。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见产生尴尬,我快步离开,心中已经有了贝司的人选。
等到李明耀回寝室,我立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他成为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玩乐队啊,太酷了!
当天晚上,冯萧、夏冰、李明耀和我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庆祝乐队的成立。确立了乐队的名字——FISH。不单是因为我的英文名叫Fish,而是因为它寓意着自由。
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以许巍的《故乡》参加迎新晚会演出,新生都是从外地刚来到这里,这首歌应该容易引起共鸣。
第二天我们去琴行买乐器,在店里看见了一把签名款芬达电吉他,我爱不释手地拿在手中把玩半天,但是近八千块的高昂价格,只能望琴兴叹了。
我突然有点想念颜晴。如果,不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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