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2/5页)
人物——安德烈和我的关系一终止,他们便可以歇口气,去哪儿度个假,爱老婆疼孩子。我呢,也可以好好做我的穷留学生,清清静静拿到我的学位,然后我要么去做与里昂相同的艺术瘪三,要么去做和他不同的艺术瘪三。无论我做什么,总落得一份清静,谁来烦我,我就对他说:去你妈的。
这样想着,我便觉得神清气爽。
里昂起身去取食物,我跟在他后面。我对他说:你用不着威胁我。你也威胁不着我。
他看也不看我地说:你敢确定?
完全确定。我说。懂中国一句俗话吗?里昂?叫做“赤脚的不怕穿鞋的”。
中国人里昂说他不懂这句中国话。
我说:那你一会儿慢慢去懂吧。
你要干什么?!里昂警觉地看我一眼。
我不干什么,就回答安德烈的提问。他刚才问我和你在谈什么。
第45节
我没有告你黑状的意思。我也不想破坏你们的关系。里昂说。他那个害怕负责的天性冒上来了。
你没什么黑状可告。我说。我得好好利用他对责任的恐惧。正因为他这份恐惧,他始终回避对我和他之间的感受命名。我与他所有的拥抱、亲吻、触碰都是无名分的,都不被他以任何名义去认领。反之,他可以对这些感受——无论生理的还是心灵的——一赖了之。这是我在借酒壮形时都没有忽略的。一星期前,我靠在那很不牢靠的木楼梯扶手上,听他说:那好吧,你跟我来吧。我跟着他向他公寓走去时,渐渐听明白了他的话。他实际上说的是:那好吧,你可是自找的。我突然在他公寓门口驻步,酒全醒了。我说我不进去了,就在门口等他去穿外套。我看见他刹那间的自惭和追悔,但他很快如释重负。他明白他和我都不属于那类人——享受一场纯粹的、无杂念的肉体欢乐后,不追究它的情感属性;在一场质变的肉体接触之后,他和我不可能在无命名的感情下继续蒙混。
里昂这时说:我知道。那天你喝醉了,突然不进我的屋,我就知道你留了一手。
他冷笑着。
我钳起一片粉红的火腿。说:你尽可以篡改事实嘛,没关系。我已经拿定主意了。
你拿定了什么主意?
和安德烈分手。所以你尽管去告我的状。杀一个人杀一次和杀十次是一个效果。
我转身就走。里昂叫道:唉!……
整个餐馆都回应他,一齐停了动作,看他要说什么。我才发现每张座位都静悄悄填满了一位食客。
里昂等人们又恢复了动作才说:我并不要你杀他一次或十次。
他的真实意思是:杀一次也好,杀十次也好,都是你的事,跟我可没有关系。他走过去,抹净了表情,落座。
我也在安德烈旁边坐下。他笑嘻嘻说:你俩吵完了?
我不言语。
里昂说:没吵完也得先停下来,这样的美味要一心一意地欣赏,吵架什么时候都能吵。
安德烈使劲看了我一眼。很快又恢复他漫不经心的样子:最后决定杀谁?他笑眯眯的。温和闲宜都像是真的。
我说:安德烈,这两天我一直想告诉你……
我顿住了。因为我的手被里昂死死攥住。雪白的细麻纱桌布掩盖了那只手的绝望神情。我吃不准他的绝望从何而来。他或许是怕真相大白后,我就把我自己交给他了。如同交给他一个终生不可开脱的责任。亦或许,他想把刚才我们俩险些断掉的情谊再续接起来。保持它的朦胧暧昧,保持它的无类别无名目无属性,就像他即兴在钢琴上作的一段乐曲,让知觉永远不成长为自觉,永远躺在生物性和灵性之间。知觉不负责裁决是非,知觉也不负担柴米油盐、房租水电,知觉是最自由的,如同芝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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