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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有两下子!”查尔斯拍了拍衣服上的灰站起来,这一拳让他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额头被擦破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
“想不到你居然有实力打飞我,倒是小看了你。”查尔斯从房间走出来,再次来到客厅,“你激怒我了,我要吸干的你的鲜血。”
木风可没有和查尔斯废话,话音落下之时,拳头又招呼上来,这一次查尔斯学聪明了,没有傻到去硬抗,运用速度和木风周旋起来,开始重视这个人类了。
血族是西方异类两大种族之一,力量非常强大,拥有极强的夜视能力,攻击力,速度,防御和自愈能力都堪称完美,而且寿命很长,当然了,相比人类而言有优势同时也存在劣势。
血族之所以称为血族,是因为需要吸食鲜血,需要鲜血内的特殊元素来维持生命,特别的人类的鲜血,级别越低的血族需要鲜血的时间周期越短,反之,级别越高的血族需要鲜血的周期会更长。
除此之外,血族的孕育机会极小,相比人类而言群族要少很多,而且害怕阳光和大蒜,只能长期生活在黑夜里,倘若没有这些劣势,或许人类在地球上早就沦为牲畜一样的角色。
传说,血族的始祖是该隐和莉莉丝,以血为食是因为该隐受到了上帝的诅咒,可传说终究是传说,现在即使是血族也不能解释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历史往往都是胜利者制定的,换句话说,远古之时该隐和上帝或许就是死对头,而最终取得胜利的却是上帝,而失败者就逐渐的遁没,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该隐能作为上帝的对手,不管传说怎么样,不可否认,他的实力非常强大,强大到能够威胁上帝的存在。
该隐也好,上帝也罢,按照魔傲的话来说很简单,说白了就是力量强大的修士而已,创世神?那不过是一个笑话,愚弄一下世人骗取信仰之力。
现在的血族实力远没有该隐强大,但依然不容小觑,曾经在西方活动的时候,木风异类并非没有交过手,他有一对夫妇朋友,一个是血族,而另一个则是狼人。
曾经为了帮助两位朋友逃脱两族的追杀,死在他手上的血族和狼人也不少,不过木风也遇到过两族的高手,并且还受过伤,对两族一直心里都憋着一口气。
而这次血族也是涌入华夏的势力之一,木风本来没有打算提早去和这些势力产生摩擦,可谁知道童颜和杨欣两女会被血族盯上。
但既然遇到了,那么这个血族一定不能放过。
况且,木风的实力大增,血族中或许存在有击败他的高手,可是,面前这个血族在他手里只有被杀的份。
血族有明确等级划分,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最厉害的还是亲王,据说亲王的实力强大无边,是最接近于始祖的血族,但混到了亲王那个层次,很少出来走动,实力究竟强大到何种程度没人知道。
这次来华夏的是一位大公爵,手下带了四名侯爵,至于查尔斯,只是一个伯爵而已,可伯爵在木风手里还不够看。
“不可能!你究竟是什么人。”只拼了不到三十招,查尔斯就震惊了。
此人好厉害!
“反正今晚你会死,我是什么人已经不重要了。”木风冷笑。
“想杀我,没门儿。”
血族秘技之一就是速度,为今之计只有逃!
查尔斯不傻,只用了三十招就将他完全压制,对方的实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忽然间,他从木风的身上感到一种强大的气息,这股气息堪比大公爵带来的威压。
血族的速度的确很快,木风也未知感叹,在没有提升提升实力之前,木风也就的战斗力也就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