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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他們跑到加州去找哥哥。
更好笑的是,連丹薇的姊姊都趕到了。
我很想見見這個叫周萍姬的女人,因此到舊金山湊熱鬧。
她是個尤物。
她跟丹薇是完全不同的。
她非常年輕,與丹薇相差無幾,她美艷、粗俗、巴辣、嘈吵。
但她是這樣具剌激性。
她要把丹薇帶回香港。
理由:「我一個人賣與你們家已經夠了,天下這麼多男人,難道只有你們家的才算好?」
每個人都反對哥哥與丹薇一起。
周萍姬瞼上化著濃艷的妝,不停抽菸,腳上穿著三寸多細跟黑色的涼皮高跟鞋,皮大衣,窄毛衣。
一身打扮表現了她的身份。
她沙啞的聲音,誇張的手勢,把丹薇逼得沒站的地方。
但是丹薇不肯回香港。
她說:「我要留在美國直等到畢業。」
周萍姬當眾摑打她妹妹。
哥哥挺身而出保護丹薇。
鬧得不亦樂乎。
我嘆氣,好好一家人就叫這兩姊妹搞得頭崩額裂。
事情一直沒結果。
哥哥與丹薇兩人堅決不分開。
結果周萍姬跟媽媽來開談判。
她開門見山地說:「如果我離開你丈夫,你們會不會並善待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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