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 (第1/4页)

秧苗入乡随俗,学着对方的样子,将两块兽皮在胸部和腰上缠好。弄好后,低头看着地上还跪着的两个人,心里叹了口气,因为地位卑微的原因,这个两个妇人一句话都不敢说。叹了口气,还是找那个老人来好好教教自己的这里的语言吧,这样子比划下去实在是累的很。

头领叫赫本,那个被自己震伤的女子是她的女儿,叫伊娃,大的那个叫艾娃,秧苗当时听到围着自己的人中有个人喊了“伊娃”的声音,看来自己的语言天赋不错。

赫本用半天时间,对照实物以及手语,加上语言解说,基本上将所有可能用到的词汇都教给了秧苗。

不得不说秧苗的确是一个好学生,以前读书的时候也是,现在对方说一遍就全部记录进自己的意识空间。但是因为自己这次伤的着实重了些,现在空间还没有自我判断的能力,但是因为意识晶体的存在,她的学习仍然非常的快。到第二天的时候,就可以用地方语言和对方交流了,虽然还不怎么流畅的,但是只是之间的交流没什么障碍了。

当她知道那个伊娃是头领的女儿后,真诚向赫本道歉,对方只是很不在意摆手,“这里是没人肯来的荒原,经常需要与野兽搏斗,生死是很平常的事情。这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这一次也是她偷袭真人在先,是她自己没有本事,不能怪真人的。”秧苗在这里被他们称为真人,也就是与仙人最接近的人的意思。

当时心里还小小的感叹了一下,难怪很多人宁可做鸡尾也不做凤头,有实力就是这样爽啊,到哪里都能赢得自己的位置,赢得尊重。

……

秧苗知道自己上次看见的那个像巨大“猪儿虫”的东西,是一种这里独有的怪兽叫曲嵘。

那仅仅是一只刚出壳的幼体,成年曲嵘身体有簸箕大,长达两三丈,全身呈黑褐色,有些身体上还布有金色菱形斑点。足可以吞噬下一个成年人,但是因为它的速度比较慢,而且口器就像蚯蚓那样没有锋利的牙齿。所以是这里最低等,最好捕捉的一种怪兽,不过像赫本一族能够捕猎到一只曲嵘也是非常不容易。

在这荒漠戈壁地带,人们都以族群群居于地穴里。就像赫本一族,就是他一脉的子弟以及妻妾仆人等等组成。

这就有点像秧苗以前在历史上看到的父系氏族一样。男子在这个族群中不管是经济还是物质都占有主导地位,女人是从属于男人。像赫本一人有六个妻妾,还有四个女仆,下面有十个儿子,六个女儿,儿子就是延续他这一族的重要成员,而女儿则是需要嫁出去,用他们更直白一点的说法就是“换”出去。只要对方氏族能够给到一定量的猎物,就可以将女儿“换”出去。

对于他们的氏族以及社会传承问题,秧苗没有兴趣深究,但是无论到哪里,都只有一个真理,那就是谁掌控着生活生产物资,谁掌握着经济大权,谁更有实力,谁就是那个社会的主导人物。所以,女人在很多场合其实都是男人的一种隶属关系。但是这里的父系氏族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也正在向着更高一层的以夫妻制的家庭为主的社会形式转变。

艾娃和伊娃是赫本两个比较杰出的女儿,因为生存条件十分的恶劣,必须要求她们从小便掌握捕猎的技巧,在这里要么捕获猎物,要么成为被捕获的猎物。这一次她们捕获的幼体曲嵘,足可以维持赫本一族五天的口粮。

在这里如果没有出去捕猎的人,一天只有一顿吃的,而且是勇士或是男人选吃剩下的。但是因为秧苗刚来展现的那一招足以震慑住这里所有的人,在以实力为尊的前提下,赫本自动让出了本族的主导地位。所以秧苗来了一整天可以有两顿吃的,而且都是曲嵘背部肉块最肥厚的部分。

这可是她来这里的第一顿饭啊

在一个兽骨盘子里放了一块黏糊糊的淡绿色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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