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3/5页)
着地面奔腾得声音传来,他开始担心起来,来势汹汹,而且那么多,如果是敌人,后果不敢想象,问道:“离血肯例城还有多远。”
血狼慌乱起来:“还有……有一百多里吧。”霜无忆感觉越来越不对劲,大吼道:“他们到底是为什么来的?”因为他可以断定,封魔谷的魔族追杀他们几人,无论如何也不用来这么多人。丰臣非也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全身赤红双翼已经展开,厉吼:“快说!否则你们马上就得死!”
血狼惊一跳,死也不肯说出来是什么原因。
丰臣非开始怀疑他们的身份了,警告道:“这是最后的通牒,血亘理额右手那根指头筋脉断裂,不能动。”如果真是血亘理额的仆人,绝对会知道这个简单的问题的。
那小孩子却说话了:“我爸爸,右手没有伤,只是左手大拇指活动不方便。”
那几人突然跪地,他们知道除了自己几人外,有个叫丰臣非的蝙蝠头人,是少城主的生死之交。激动不已的说道:“丰头人,无论如何请你要将小少爷送回血肯例城。他们是为了抓小少爷来的,说小少爷是‘万血之体’要用少爷的血去祭祀那个受封印石化的‘魔’让他苏醒过来。丰头人请你立刻带小少爷走。”最后一句说得斩钉截铁,说话间他们已经下定必死的决心,自己留下来阻挡追兵。
丰臣非惊讶;他们直接知道自己的身份,和那小孩千真万确的话。可以肯定是血亘理额曾经告诉过他们。说道:“我可以带那小子马上走,以那些魔族的速度应该追不上我。可是你们……”
听到这些霜无忆感动了,如此忠实的仆人,自己对血圣王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抢过话去:“你们谁脚程最快,回去搬救兵。这里我和丰头人应该可以顶到救兵来。事不宜迟快去。”
狼人拔腿就跑,向血肯例城奔去。一百多里以他的脚程来回最多只要半时辰。他们紧跟其后,渐渐的距离拉开了,拉远了。必定有多多美,老妇人,小孩,这三个拖后退的。
那些魔族的速度着实骇人。那速度只比天生以速度著称的血蝙蝠丰臣非,慢上些许。就算狼人和野蛮人有心逃,也不能逃脱他们的追击。
魔族的人渐渐拉近了。霜无忆第一次见到魔族。当然魔道六怪不算,那只是别人给他们的一个称号。那些魔术的竟然是人类的样子,拥有有力的双翼。
霜无忆奇怪的问道:“那就是魔族?怎么和人类长相相仿。”
丰臣非闻言一愣;更是视霜无忆为怪物,他虽拥有强悍的战斗力,但他对血族外界的事几乎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霜无忆连血族内部的是都知之甚少的话,视霜无忆为蠢猪也不足为奇。其实霜无忆在血族內只知道三个亲王居心叵测,意图弑君篡位,其他事,那就……那就不语。
丰臣非解释道:“魔族和人类的样貌几乎相同,他们的双翼可以随时收缩隐藏在体内。和我们血妖一系差不多。只是魔族施展力场的时候,他们的身上会出现奇特的刺青条纹。”
满天飞舞的魔族。月光如水,魔族——恶魔,他们的影子密密点点遮掩的月光。距离也越来越近了,渐渐地他们接二连三的俯冲下来,数量之多,另霜无忆感到头疼。魔族已经包围了他们。其间还有一些女子,那美貌的外表加上那漂亮如蝶的双翼,显得格外圣洁。但那手持的兵刃,诡异,独特,尽现嗜杀凶狠之意思。当然,若是单论美貌他们和多多美相比较,不禁逊色一筹。
瞬间內。霜无忆,丰臣非,野蛮人,女狼人成四足鼎立之势把多多美,老妇人和小孩围在中间。当然要保护别人,比保护自己更吃力,何况面对数量上万的众多魔族,攻击需节制以保存实力为主,否则未带援兵赶到自己就已经力场枯竭而死,这样的防御攻击更累。
魔族的攻击展开了。他们脸色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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