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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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如玉说她体质不如陆明珠健康。

所以,生完这一胎,他们不打算再生了。

而谢君峣看到明玥走路、坐下都很费劲的样子,暗暗庆幸自己做了结扎手术,免去老婆的再孕之苦。

第一胎顺利,不代表第二胎也这么好。

回想明玥没有在好好出生后来看望她和明珠的理由,谢君峣就更骄傲了。

他,不会让老婆遭明玥那个罪。

贺云冲谢君峣招招手。

谢君峣走过去,怀里抱着睁大眼睛的宝贝女儿,“贺先生,您有什么吩咐?”

贺云看他一眼,“什么贺先生?你和明珠结婚了,不跟明珠改口吗?是不是担心我们这些干爹干妈不给你红包?”

谢君峣迅速改口道:“契爷!”

得到认可了吗?

贺云满意地点点头,先给谢君峣一个红包,然后把一条七颗鸽血红宝石攒成的项链放在好好襁褓中,“长大后戴着玩。”

陆明珠羡慕地说:“好好真幸福。”

“你也有。”贺云拿出一条款式相同但主石更大的项链给她。

陆明珠开心道谢:“谢谢契爷!”

可能是大家觉得她生孩子太辛苦,不仅好好有满月礼,也给她准备了礼物,都是各种名贵而精致的珠宝。

只有陆父多给好好一把长命锁。

黄金打造,镶嵌珍珠宝石,瑰丽灿烂,华美得不可方物。

满月宴圆满结束。

陆明珠觉得她可以出门放风,但谢君颢和谢君峣认为生产损耗元气,和之前的打算一样,坚持让她坐一百天的月子。

谢君峣的话可以当耳旁风,谢君颢的话不能不从,陆明珠只好安分地待在家里。

她给自己找的借口是外面太热了。

不出门就不出门。

自我安慰。

幸好不用再像月子里那么小心,她把写好大纲的小说拿出来。

还是一篇武侠小说。

名字就两个字,叫做《剑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江湖都说剑乃百兵之首,不宜女子执掌。

学剑的都不是女人。

女主角名叫天剑,她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原名叫婉柔,因为是个女孩子,从小不受父母重视,得不到家族的武学传承,担心她嫁人后把绝学泄露出去。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她根骨绝佳、天赋极高,也得不到任何培养。

父亲教哥哥弟弟练武,母亲勒令婉柔学习针织女红、管家算账,连书都不让她读,只允许她看女四书,认识几个字。

婉柔不甘心,她偷偷地读完家里藏书,借着在外面绣花的机会,隔墙偷听父亲传授兄弟武功的过程。

可惜,只能偷听到皮毛。

像内功心法,父亲是绝对不会这样传授给她的兄弟,基本上是私底下口耳相传,所以她对武学一道不得其门而入,只能通过兄弟时不时在她眼前的演练而把招式记下来。

但她有个好哥哥。

哥哥资质普通,每次练武都是痛不欲生,偏偏父母逼着他勤学苦练,不顾他能不能接受,一股脑地把武学秘籍传授给他,让他死记硬背,以免将来断了传承。

他见妹妹喜欢练武却学不到,就偷偷教她,让她把自己也学不会的典籍背下来。

婉柔因此学到一身武功。

她举一反三,进步神速,常常改动招式使其威力大增,让哥哥自愧不如,经常和妹妹分享家里安排给他的各种滋补品,打熬筋骨的药材。

穷文富武便是如此,

为了不让父母发现端倪,哥哥带妹妹出门走亲戚,其实是四处打架,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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