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部分 (第3/5页)

美国人最强。所以,曹团长,你不要抱有盲目的乐观和所谓的牺牲主义精神,军人不敢牺牲是不行的,但是军人要是只会牺牲,那还不如那些偷奸耍滑的保存生命的人。”

曹景南脸肌肉一抽,虽然没有骂出来,但是看得出,他已经处于暴怒的边缘了,对于胡伯良鄙视牺牲主义,十分不满。

胡伯良眼中闪着深沉的光,道:“而且,我们是军人,要服从命令,北京来的命令不是守住我们的殖民地每一寸国土,击败敌人,而是尽可能保存实力,拖住敌人。”

曹景南难以置信地道:“这难道是陛下的旨意吗?”

胡伯良高深莫测地一笑,道:“我们这个层次的人,决策是怎么做的,出自谁的手笔,还是少关注的好。我不认为就我们这样的出力出血的,会比那些整天以算计全世界为乐的人,在这件问题的谋划更强。”

其实年青一代的中国人,尤其岁到三十六岁之间,对于中华帝国的皇帝有着一股莫名的信任与尊崇,这是一种既处于对地位的膜拜,又属于真正做出了中国青年心中最愿意做的、最希望做的事情的心有戚戚。所以,曹景南在听了这事情八成有皇帝陛下的影子在里面,也多少缓解下心情。

胡伯良心中也有些安定了,虽然曹景南是今年才调入他的2003师的,但是东美战争时,曹景南和秦超两员灵气小将的声名还是十分显赫的,不仅打仗够拼,而且善于动脑,在普通士兵中也有着不小的影响力。稳定住了曹景南,他相信,203师的士气肯定能够稳步回升。

他随即给师部参谋使了一个眼色,参谋点了点头从放在办公桌下面的军绿色的木头箱子中取出了一把崭新的步枪。

曹景南一看到这把步枪,严重就是一亮。这把枪实在是太漂亮了,对于热爱暴力的军人来说,这把枪简直就像是一把艺术品一样。

木质的枪体并不长,远远没有现役的步制145一样达到一米二长的长度,看起来只有六七个分米的样子。而且这把枪的金属部分都闪着瓦蓝瓦蓝的光芒,看去十分威武霸气。

“师长,这是什么武器?”

“步制150,咳咳,虽然今年还是四九年,但是这枪的定名就是五零,不知其中缘故。这枪的子弹口径缩小到了,弹型也经过了重新设计,威力大大提高了。而且这款枪是使用弹夹供弹的,每个弹夹15发子弹,射速和稳定性都比145要强一些。”胡伯良骄傲地道。

其实这是一款何沐平委托新改造的陆军装备部制造的枪,虽然陆军装备部已经得到了生产气动步枪,而且摸到了射击半自动步枪的门槛,但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稳定性,与系统生产更便宜的价格,他还是选择了这一款枪作为新的普遍制式武器。

这一款枪经过烧烧改装之后就能成为半自动武器,不用再像现在一样打一枪就得拉动枪机膛。

为了应对对华全面战争中,敌军已经出现的**沙或者之类的冲锋枪在近距离的火力压制,这一次装备前线的新武器中,一款名为f1的冲锋枪也开始下放到班,成为班级火力。

曹景南摸着那一把f1的冲锋枪样枪,可惜地道:“要是这样的武器早几天装备了部队,我们就不必吃那一场败仗了。”

参谋摇摇头,道:“刚装备的武器,都还没有训练过,形成不了有效的战斗力的。”

胡伯良这一次却站在了曹景南一边,笑道:“我看美军拿的那些武器,也没有几个会用的,他们招兵很匆忙,军事纪律什么的都是白瞎,就让士兵们随便地开枪,完全依仗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淘换来的武器的力量,现在我们之间的技术代差被弥合了,该是美国人倒霉的时候了。”

曹景南激动的道:“我们这就要反攻了么?”

谁知道胡伯良却摇摇头,道:“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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