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4/5页)

所谓的待遇,姑且不说上辈子的那个世界。这个世界我从漫画中看到的,也要比流星街好上很多倍。又有谁不喜欢丰富的食物,干净的房间和温暖的被褥呢?

“那到没有。”富兰克林又重新向前走去,“也不会一直呆着,只不过现在还是觉得呆在流星街比较安心点。”

流星街的孩子拼命想要出去,最后兜兜转转还是想要回家去。那种地方,除了垃圾什么都没有,究竟有什么好?

抬头一望是连绵不断的垃圾山脉,成群的蚊蝇,就连建筑物都陈旧不堪。

难道是真的因为已经习惯了那种终日充斥在鼻子中的臭味,就好象觉得臭味变成香味了?或许这就像妈妈味道的酱油汤一样,无论有多简陋,故乡始终是故乡。

可我的故乡在哪里呢?

跟富兰克林告别,回到房间,处理了一下伤口,随后进浴室洗澡。

伤口碰到水容易发炎感染,心脏被刺穿后还有三十秒到一分半钟的存活时间。

前一半叶小欢知道,后一半洛西西知道。

叶小欢活了十六年,洛西西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五个年头。用三分之一时间在混日子,三分之间时间去跑路,剩下的三分之一时间在杀人。

从被弄到这里开始,已经过了将两年多——有时候觉得时间一晃而过快得很,有时候却又觉得度日如年,一天如同一辈子那么漫长。

变化是细小的,不引人注意的。身体开始进入青春期的兆头,脸上开始发豆豆。春梦没有,个子到是长高了几公分,大概能够摸到富兰克林的肩膀。他到是变得越来越克制和谨慎,只是那张脸还是一如既往地丑。也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如果有富兰克林在的话,来找麻烦的人几乎没有。

洗完澡出来,刚躺到床上,忽然管事的进来一个,递给我一张纸。“后天的比赛。”

纸上写的是一些对手情报。当然一开始是没这种待遇,到了十多场之后才给的,据说是为了增加比赛精彩程度,让选手有些准备。

“不是今天才刚刚打赢一场么?”我皱眉。

“提前了,因为老板要来。”他解释了一下,“据说老板会带客人来观看比赛,所以要安排一场精彩的。”

“这么说来,我前途堪忧啊。”我拉长了嗓子长叹了一声,把这家伙给逗乐了。

他哈哈一笑,顿了顿又说:“虽然难度比较高,不过这次老板开恩了。你只要赢了这一场,就能自由了。”

乍听见自由这两个,忽然就觉得十分不习惯了。这种感觉,就好像近乡怯情——期盼着期盼着,临到点却又害怕而退缩。我自嘲似地耸了耸肩。

“我是一直看好你的,每次都下注你赢,可别让我输钱啊。”他说了几句就走了。

所谓的老板,自然就是神父。这将近两年我从来都没见过他本人,听那些打工仔说,他自己的确很少来,就算来也不太会到我们这里来晃着。

只不过……打赢了就能得到自由……这种巨大诱惑之下的缘由,自然是想要比赛更加你死我活,问题在于,到底谁会死……

——低下头看看纸上的资料,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尽管纸上没有对手的名字,但竟然有五个。奶奶的五个打一个,还要要不要脸?

仔细往下看,一眼撇到“能够双手放出连续气弹攻击”的字样,当时我就崩溃了。那分明就是富兰克林,富兰克林这时候的工夫当然没漫画中友克鑫拍卖会那时候么牛逼,一颗子弹是绝对打不死人的。可挨他十几颗子弹,也是绝对会死的。

就算欺负小孩也得有个限度吧……

我站在竞技场的入口,因强光照射而微微眯了眯眼。

竞技场半边顶盖遮挡住了观众席位上直射的阳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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