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第3/4页)
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就连宓妃的身都近不了,反倒还会授人以柄落人口实,着实可恨又可恼。
“凝妹妹,要不你也即兴来一首。”凌香公主得了拓跋迟的暗示,状似无意的开口道。
她们北狼国皇室中的众位公主,论起诗词歌赋来,找不出一个能与凌姗公主比肩之后,即便是众位皇子里面,能压得住凌姗公主风头的也不出三个之数。
纵使心中嫉妒不忿,凌香公主此时也不会表现出一丁半点儿来。
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凌香公主,又看了看沉默不语的拓跋迟,凌姗公主心里自有几分得意,从善如流的顺着这个铺到脚前的台阶下,声似黄莺出谷,清脆婉转,一首咏梅词更是震惊全场。
论嘴上功夫或许她是真的不如宓妃,但论吟诗作对,女子之中能赢过她的,少,很少,非常少,对此她非常的有信心。
果然传闻不假,北狼国的凌姗公主是个地地道道的才女。
“好诗,凌姗公主不愧是北狼国的第一才女,让朕也开了一回眼界。”宣帝笑着赞了一声,转首看向他的皇子跟公主,目光又在群臣的公子小姐们身上转了一圈,沉声道:“来来来,你们也来。”
在金凤国的地盘上,怎么也不能被其他三国抢了风头。
男人对女人,兴许还会有几分怜香惜玉的心思,女人对女人,聚在一起那就是拉仇恨值的了。
出席这样的宴会,女子都是盛装出行的,谁都不甘心被别人比下去,眼看着三国的公主出尽了风头,金凤国各家的小姐们坐不住了。
不就是作诗么,她们也会。
于是整个寒梅殿热闹起来,一首首诗,一首首词就跟不要钱似的从各家小姐们的嘴巴里蹦出来,一个个的即便不出彩,但也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宓妃懒洋洋的窝在自己的椅子上,心里感觉很是震憾,古人的智慧真是令人想不佩服都难。
出口成章,并非虚言。
众家小姐们一展才华之前,宣帝的皇子跟公主就一人作了一首,当然其中并不包括寒王,从头到尾他就没开过口。
让宓妃有记忆的只有三首,一首出自明王,一首出自武王,一首则是出自那位浑身都带着一丝丝仙气儿的荣烟公主。
其他皇子公主作的诗词,宓妃没印象,记住这三首,原因也很简单。前两位亲王,才华手段甚至是外祖家的背景都不逊色于太子,是太子夺取皇位的有力竞争者。
后一位的荣烟公主,宓妃记住她除了因为她是宣帝最美的一位公主之外,还因目前为止,只有她的诗仅次于凌姗公主作的诗,暂居女子这边的第二位,想不引人注意都挺难的。
随后,荣王府,沐王府,理郡王府,北郡王府,荣昌伯府,永定侯府,太师府,相府,韩国公府,穆国公府…等等,不管在学识方面是否出彩都站出来作诗一首,其中以相府大公子温绍轩,韩国公府世子韩靖,穆国公府世子穆昊宇作的诗最为出彩,得了最高的点评。
“哈哈…好好好,真是不错。”这场明着玩乐,暗则挑战的诗词大战以金凤国取胜而结束,宣帝怎能不高兴,故大手一挥,豪气的道:“来人,御赐大家一致评选出来最佳作品的创作者,一人一颗大东珠作为鼓励。”
既然不是赏赐,那么东西的贵重与否就没那么重要,也不会给人留下把柄。
拳头大小的东珠,虽说算不上价值连城,但也绝非凡品了。因而,得到宣帝御赐大东珠的人,心里都挺舒服的。
待众人谢过恩之后,前一刻还热热闹闹的氛围又渐渐变得低迷起来,凌姗公主吃了那么大一个亏,恨宓妃恨得咬牙切齿却也不敢轻竟将矛头指向宓妃了。
一双眼睛似是看进了凌姗公主的心里,珍月公主暗咒一声: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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