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2/4页)

嫩,抱在怀里更显恬静柔顺,她肤色如霜赛雪,巴掌大的小脸真真肤如凝脂、吹弹可破。一般来说,小孩子的皮肤都很好,可没见过这么好的,就如同煮熟鸡蛋新剥开壳的蛋白,那般柔嫩白皙,叫人一眼见了,就想咬一口。

她的五官也十分精致,分开来看,未必是最美的,可合在一起,就是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看怎么喜欢。

“真是生得玉雪可爱啊!本官看着,跟太子妃养在膝下的清莹郡主相仿呢!”

连胜英脸上挂着奇异的笑容,主动上前,摸了摸陆星霜的头。

“这孩子,有大福气在后头!”

说罢,他仰了头,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转头走后还回首一望再望。

和嬷嬷被他的笑容笑得发毛,又非世交,又非熟人,这话说得简直莫名其妙!她抱紧了陆星霜,呵斥九儿,“以后遇到外男,不准搭话!”

竟然被一个心目中“小卒子”摸了头!陆星霜很不适应,前世贵为皇后,出嫁前也是金尊玉贵的,堂堂宣武将军兰赫之女,母家的表哥都不敢靠近,就怕唐突了。

今世不同往日,她现在只是个小女孩,以后这种事估计还多着呢,连胜英也不算太过分,就是夸了夸她有福气,顺便摸了一下头发而已,她想发怒,也不知冲谁去。

若是换了别人,估计要骂了——夸你你还不乐意?

可轮到陆星霜这里,她比谁都清楚“陆星霜”的福气。一嫁再嫁之身,还能得到皇帝的真爱,死了也要册封为皇后,是一般人能有的“福气”吗?何况还出生在清贵之极的书香世家,是这一代陆家仅有的两个嫡女之一,用掌上明珠形容也不为过。

她需要人来提醒这一点吗?

连胜英只是戾太子的走狗而已,圣元改年号后也不知道活着死了。估计换到前世她连连一个眼角都不会给的,因此根本没被放在心上。

到了傍晚时分,陆之焕突然一身酒气回来,让和嬷嬷收拾东西,马上搬到他县衙朋友的位于大青山半山腰的听风小筑里。

“焕哥儿,姑娘才吃了药,天也黑了,要不等等,明而天亮再说吧?”

“不行,嬷嬷,今晚之前必须搬走。”

陆之焕是典型的读书人,有正直的风骨,有浩然的正气,谈论起诗书之道滔滔不绝,但处理器日常家务琐事来,就抓瞎了。基本上他也不喜欢露短,硬要插手自己不擅长的事。

药庐的人越来越多,住着也不方便,和嬷嬷早有心搬走了。可看陆之焕一身酒气,这个时候就应该喝点醒酒汤,在泡个澡,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焕哥儿,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你跟嬷嬷交代一句也好!别让嬷嬷担忧啊!”

陆之焕沉默了一会儿,“今天的连胜英连大人对我道,愿意帮我运作回京。”

“啊?这是喜事啊!”和嬷嬷眉头一松,满眼喜悦。

“他还说,很喜欢霜霜。霜霜跟太子妃膝下的女儿清莹郡主年龄相仿,太子妃最喜欢漂亮的小女孩了,劝我送霜霜去东宫。”

“什么?”

和嬷嬷嘴唇动了两下,“搬、马上搬!”

……

陆星霜迷迷糊糊之中,被人抱到马车里。三辆马车,收拾了几样生活必需品,在车头上挂了几盏灯笼,就向半山腰驶去。

陆星霜听到九儿委屈的声音,“我不是故意跟他们搭话,是他们说姑娘坏话呀!”

也听到岳灵钏的劝说,“嘴长在人家身上,你管得了那么多吗?你是能骂过人家呢,还是能打过人家?看顾好姑娘是正经!”

“知道了,我以后不打理他们就完了!”

陆星霜暗暗的想,这两个丫鬟,九儿年幼,个性单纯,毫无心机,是个能说话解闷的。岳灵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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