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4/4页)
认识的第一个人,很可能就被你一厢情愿的当成终生的朋友,如果这个人是个有前途的能决定你进步的上级,那你往往就会将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的交给他,恨不得把心扒出来给他,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部压在这个人身上。有点像押宝,有点“一厢情愿”、“一见钟情”,更像是被“破瓜”一般的刻骨铭心。跟大部分女人的想法差不多,总是对破了她处女之身的那个男人情有独钟无限思念,“*”的感觉最值得纪念和回味。
高远在部队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于继成,就是那个“白脸大个子”排长。
“排长,这小子是个‘银样蜡枪头’,我第一个盯住的就是他,结果没跑一百米,就要往出喷饭,鼻涕眼泪蹭得可哪都是。”一个新兵班长声音很小,神秘的拉着排长的衣袖,像是在进谗言,还很会顾及别人面子。
“喷饭不要紧,你看看他的手,再盯他眼睛看一会儿。”于继成冷冰冰的说了句话,锃亮的皮鞋坚定的踩在雪地里,留下一趟与大头鞋完全不同的足迹和吱嘎吱嘎的声音。
高远有些看呆了,借着雪地与月亮、星星反射出的自然光,他的眼睛完全随着那皮鞋吱嘎吱嘎的去了,好像那双粗壮的腿的末端不是于继成的脚,脚上穿的也不是鞋,而是两艘能扬帆远航的轮船。
“看什么呢?把手套摘了让我看看。”
新兵班长惊奇的握着高远满是厚茧比铁匠还粗糙的大手,不光是对这双手,对这双手的主人感到惊奇,更惊奇的是排长的判断力,黑暗中不用回头,不用看就知道谁的手什么样,太神了,难怪人家当干部,眼力就是不一样。
“在家干什么的?”
“赶大车。”
新兵班长又按照排长的指示,狠狠的跟高远对了下眼神。印象很深刻,没用两秒钟,新兵班长就把头低下,他的眼睛好像有些酸痛,像是进了桔子水或者辣椒水之类的刺激物,也可能是天太冷,反正从眼睛里流出几滴液体,肯定不是眼泪,肯定不是被什么感动了。
“会不会跑步?”班长将目光转移到高远的两条驼鸟一般的长腿上。
“会!”
“那为什么跑几步就往地上蹲?”
高远觉得很委屈,奔跑是他的强项之一,可今天确实有客观原因。那原因还很特别,让高远难以岂齿。
几乎每个新兵都从家里带了够一个人吃三天的面包、香肠、罐头及各种水果,还有家乡的土特产,只有他什么也没带,新发的军用挎包里只装了一个矿泉水瓶,里面是一瓶白开水。一天一夜,除了按顿从接兵干部那领面包和咸菜外,一瓶白开水让高远坚持到了虎宁车站。
当然,高远也少量的接受了一些别人吃不了的食品,肚子基本没怎么叫唤。
临下车的时候,高远抓起了身边的矿泉水瓶,里边还有不到四分之一的白开水,他要一饮而尽,再喝就该喝部队的“军水”了。
咕咚一大口,一饮而尽,接着就是从嗓子眼到肠胃的一阵痉挛,一阵烧心燎肝的灼热,那白开水不知何时变成了二锅头。应该不是别人的恶作剧,新兵们害怕还来不及,谁也没那么大胆子,应该是高远拿错了,把身边接兵干部的瓶子当成了自己的。
那是二十岁的高远第一次接触酒,完全被动的第一次,后果可想而知。最直接的后果是痛苦难受,导致他当场就想吐,可赶大车练出来的顽强意志力让他还能有所控制,他知道,吐在车里是会让人笑话的。间接的后果就是让他从生理到心理产生对酒精的极度反感,同时也在他体内像打了预防针一样产生了抗体,导致他“千杯不倒”与酒结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