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部分 (第3/5页)

去不成?

评价一句的话是:“真他妈的岂有此理!”

随着台阶下面,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庄严的迈动脚步来到台阶之上。随着台阶下面,联邦律政司的检控官们庄严的来到台阶上面,这场戏被推到了最**的阶段。

随着百姓们的欢呼,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与律政司的司长步上台阶的最高层。这时他们的位置排的非常有意思。

两位司法的官员高高在上,而唐云扬虽然是联邦的临时总统,却依然站在下几级台阶的位置上,看着他们的时候,包括他在内,依然要仰起头来。

最先开口说话的是联邦律政司的司长,他接过唐云扬递过来的麦克风。

“作为联邦律政司的司长,我谨以中华联邦的法律——《中华法典》赋予的权力,接受临时总统唐云扬唐先生对于金陵城方面各项罪案的指控,同时我们联邦律政司将以《中华法典》赋予的权限,命令联邦调查局展开调查,并在得到确切证据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作为一个司法官员,我无法确定总统先生的指控全部成立,但我可以以法律的名义保证,一切都将是公正而又严格的法定程序之下进行!”

随后,他把麦克风递给一旁的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在这种情况他不得不出来说一两句话,最少重建金陵城的秩序,必须要重建的就是金陵城里百姓们对于法律的认同。

“作为联邦法院的院长,对于金陵城出现的事情我感觉到痛心。虽然没有审判之前,我们不能够判定这些被总统先生指控的人有罪。但在这儿,我以法律的名义保证,一切将会公正的被审判!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人可以在一个法治社会之中违法的时候不受到惩罚!

我最期望、最想努力做到的就是,在永远的未来之中,中华联邦的所有公民都可以生活在法律所保障的公平社会之中!”

“绝了,嘿嘿这样的法治宣传恐怕也只有我们的这位总统能想得出来!”

酒楼里面的学者,先前还有一些认为,唐云扬把这件事捅得这么隆重,似乎有做秀的成份在内。然而,当联邦律政司、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这番禀着未经公正审判,不得宣判任何人有罪的话,实际说出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可这样的法治宣传以前没人搞过,这样敢于向全中国人宣布的,皇帝(总统)尚且要到检控官面前来控告,更不用说别的什么人了。这不正是向所有百姓们宣布,在新的中华联邦之中,法就是天!

自古以来,中国人敬天、怕天、爱天。那么今天,也就不必去依靠那不知所谓,丝毫没有用处的东西。只消敬法、怕法、爱法,就足够了。

这段故事讲到这儿,也到了该告一段落的时候,当然不是全书的结束,而仅仅是处女卖yin案的终结。

经过联邦律证司的检控,自然是一个该死的家伙都逃不掉。不用问,没地方跑。就算跑出国门,也有“中华会馆”控制下的世界级的黑帮追杀,可以逃到哪里去呢?

随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审判,大约的判决有以下败类。

被证据证明具有渎职行为的,包括金陵城的执政官、议长、法院院长、律政署署长、警局局长,包括其他一些主要官员及主要参与者,被判处绞刑。财产在支付过律师费,为所有直系亲属仅仅保留一个月生活费之后,其余财产全部没收。

被没收的财产,如同前面所说,除过偿付受害人之外,其余的用来进行国家赔偿。最后所余的上邀金陵城重新选举的执政官领导与管理的政府。同时,资金的使用,受到重新选举的议员及议会的监督。

作为此案的受害者,梅芸获得国家赔偿的同时,从被判处了30年苦役的几个警员手中,接过了他们家庭一半的财产。同时还有其他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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