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公孙大娘 (第2/2页)

珠宝用长衫包好系在身上。

二人收拾妥当,汤予取来火把交给阿秀。阿秀神情凝重,接着义无反顾的四下放起火来。大火熊熊燃烧,吞噬了整片宅院,火焰在夜空中翻腾,烟雾弥漫着整片天空,似乎在宣泄着无尽的愤怒。

阿秀站在远处,她的心伴着冲天的火焰变得灼热沸腾。曾经的耻辱被烈火焚烧殆尽,此刻她重新找回了做人的尊严……

身上揣着钱,自然不用再像之前那样沿街乞讨。汤予有了阿秀做女儿,也想买上几亩薄田,过几天平静舒适的日子。可他知道,虽然献陵之事过去多年,但自己仍是朝廷通缉的重犯,若是久居一处,必然惹人注意,所以他只得仍是带着阿秀四处漂泊。好在阿秀并不在意,对于一个品尝过巨大痛苦的女孩来说,现在的生活已经使她非常满足。

汤予闲来无事便教阿秀武功,阿秀天资聪慧是上等的练武胚子,加上她刻苦好学,只短短两年的光景,剑术居然大有进境。而且阿秀还非常喜欢跳舞,甚至达到痴迷的地步,只要有时间即会跳上一段。

原来阿秀的母亲是洛阳城一家富贾豢养的歌妓。因爱上了府中的一名杂役,才和他私奔逃出府,在郾城居住下来。阿秀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她跳舞,后来母亲不幸亡故,可她曼妙的舞姿和身影却永远刻在阿秀的心底。

阿秀的舞和别人不同,因为她没有专门学过舞技,只是凭着幼年时对母亲的记忆,所以她的舞不拘泥于形式,而是随心所欲,想怎么跳便怎么跳,这反让她的舞姿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美感。并且阿秀同汤予学习剑法后,竟把剑术和舞蹈融为一体,合而为一,自创出一套独一无二的剑舞。几十年后张旭就是因为观看了她的剑舞之术,参悟了其中的奥妙,在书法上的造诣更深了一步,练成了绝世书法,成为一代草圣。另外还有一人,乃是大诗人杜甫。他在观看公孙秀的剑舞时,被那神妙的舞姿和惊天地、泣鬼神的气势深深地震撼,久久不能自拔。以至于许多年过去了,当杜甫见到公孙秀的弟子又舞起《剑器》时,为缅怀公孙秀的绝世之舞,他特作诗一首: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