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1/5页)

我自然是没有抓过的,于是他便拉着我去抓蛐蛐。

抓蛐蛐的过程其实很狼狈,两人弄得浑身是泥,蛐蛐却没抓住几只,可是我却很高兴。

听着他爽朗的笑声,看着他的汗水在阳光下闪烁出七彩的光芒,我突然觉得很满足,原来,普通小孩的生活可以这么的精彩。

遇见他之后,我的生活开始有了颜色,也不再只是那一个单调的音节。

之后的日子,可以说是我有生以来最开心的日子,直到柳絮的出现。

柳絮是我的表妹,也是我的未婚妻,是一个表面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子。

柳絮很聪明,也很敏感。

我一直小心地隐藏着对烙那不能宣之于口的心思,却不小心被她给发现了。

那天,是我的生辰,稍微喝得有点多,虽然有些醉了,可是人还很清醒。烙却不一样,那天他喝了很多,最后还是我把他送回房的。

醉酒后的烙很可爱,像小动物一样喜欢蹭东西。

可能是在那样的日子不想再压抑,也可能是因为那样的烙太过诱人,我忍不住吻了他。

而造成我们现在这种局面的,也都是因为那一吻,因为我。

吻烙的事情,被柳絮看见了。

第二天她跑来质问我,还说:“你不觉得很恶心吗?”

我明白应该说谎的,可是看着柳絮的眼睛,我无法说出自己对烙的这份感情是让人恶心的。

于是我承认了。

就在我承认的那天晚上,传出了烙想强带柳絮走的消息。

看着在我面前哭诉的柳絮,我知道她在告诉我,我跟烙永远不可能在一起,而她也不能容忍烙再出现在我的身边。

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恨一个人。

恨的不是答应带她走的烙,而是这个扑在我怀里哭诉的,我所谓的未婚妻。

如果不是因为她,哪怕一生都不能将那样的感情说出口,我跟烙也是能在一起一辈子的。

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想到烙会动手,也完全没有想到,烙原来对我也是有情的……

可是晚了……

烙他杀了人,杀的还是我的表妹,我母亲的家族那边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于是我说要自己处理,杀了他太便宜他了,我要慢慢的折磨他……

梅商量说到这里,紧闭的眼角滑落了一滴晶莹的泪水。

他抬手将眼泪抹掉,然后睁开闭了良久的眼睛。

他伸手温柔地帮烙顺了顺头发。

“那天,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出门,因为那天是我的生辰,实在是忍不住想见见他,可是却不能来见他,于是只好去一个见不到的地方,然后告诉自己,不是不想见,而是不能见。在茶楼看到二位的行为举止,我承认,自己嫉妒了。所以才发生了后来的事情,呵呵……”

顿了顿,梅商量又道:“说起来,你们知道得也够多了……”

平平无奇听到最后开始觉得不对劲,怎么这口气和台词都那么耳熟呐?

好像电视上每次要上演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的戏码之前都会来上这么一句?!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个神经病拿枪指着一个人的头问:“1加1等于几?”

被抢指着的人很害怕,哆哆嗦嗦地给出了答案,“等于2”

话音一落,他就被神经病开枪打死了。

神经病吹了吹冒烟的枪管,淡定地说了句:“你知道得太多了!”

………

给大家讲了个笑话噢,嘿嘿嘿。。。

夸我吧夸我吧

嗷嗷ヾ(≧O≦)〃

第二十五章 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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