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3/5页)
,所以那时候我感觉挺满足。”
“在酒吧工作的日子,我认识了跟我一般大的王梦晴。她是外地人,也出生在农村,为了挣钱养活自己,14岁就下海当了‘陪酒小姐’。王梦晴长得还算漂亮,所以经常有客人点台,我在酒吧里只要一上班就能见到她,这一来二去我们两个就熟络起来。说来你们都不信,我们两个人能在一起,就跟电视里演的桥段一模一样。”
“英雄救美?”我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
陆军点点头:“那天晚上,客人硬要拉着梦晴去开房。虽然她是一个陪酒女,但也有自己的底线,坚决不陪睡。客人见软的不行,就要来硬的,就在他准备把梦晴强行拽上车时,我从路边捡起一块板砖就拍了过去。”
“梦晴被救以后,作为报答,晚上请我吃了一顿烤串,可能是她心里压抑了太长时间,那天我陪她喝了很多酒。晚上我送她回家时,发生了你们都能想到的事情。”
陆军说话时的表情,带着初恋的甜蜜。
“那天晚上过后,我们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梦晴为了照顾我的感受,主动辞去了陪酒小姐的工作。因为酒吧的收入确实不错,所以我选择继续干,她则在一家饭店当起了服务员。就在我们相处了三个月之后,我发现了她的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梦晴吸毒。”
“海洛因还是冰毒?”
“海洛因。是一个客人把她拉下水的。梦晴以为我知道这件事后会离开她,而我却告诉她,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她都是我心里最爱的那个人。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梦晴下定决心要把毒瘾给戒掉。”
“从那天起,我们两个双双辞去工作,我在家里陪她度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半年。我记得很清楚,1987年6月1日,儿童节,我拉着梦晴的手走出房门,头顶上的天是那么蓝,看着街上车水马龙,我从未感觉到自己对未来会有如此美好的憧憬。”
“为了能过正常人的生活,我们两个东拼西凑借了一万多块钱,在街边租了门脸准备开个小饭馆。简单地装修之后,‘梦军饭店’的招牌正式挂了出来。”
“可好景不长,饭店刚开始营业,就有几个社会上的大哥找到了我。”
“收保护费?”
“和这个性质差不多。他们告诉我,如果饭店想正常营业,所有的食材必须从他们那里购买,而且需要定量购买。”
“定量购买?”
“也就是说,不管你生意好坏,都必须每天从他们那里购买两百块的食材。可他们提供的那些东西都是烂菜叶子、死猪肉,你说给客人这种东西吃,这不是丧良心吗?我那时候年轻气盛,就给一口回绝了。”
“后来这些人的老大,一个绰号叫‘猴子’的人警告我说:‘这片地方都是老子的,要想在这里干,就要懂这里的规矩,否则就他娘的给我卷铺盖走人。’”
“那年我才18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他这话一出,我俩就在店里干了起来。我一刀砍在了猴子的头上,后来因为这事,我被派出所治安拘留了十天。”
陆军说到这里,突然握紧了拳头,我仿佛看见怒火在他的身上燃烧。
“我被送进拘留所的那天,猴子就带话给梦晴,让她给我准备好棺材,我从拘留所出来的那天,就是我的死期。梦晴为了能保我一命,主动找到猴子和解,希望他能放过我们俩。可猴子说,放过我们俩可以,梦晴必须要陪他睡一觉。梦晴跪在猴子面前哭得像个泪人,可猴子非但没有可怜她,反而喊着他的几个小弟,把梦晴给轮奸了。”
“这个畜生把梦晴给轮奸了!”陆军一拳砸在了审讯椅的铁板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十四
明哥起身走到陆军跟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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