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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一茶的清淡生活的俗人,是那种谨守孝道要让辛苦大半辈子的老爸老妈过上比较宽裕日子的俗人……却终于没能开口,在送你上车的时候。但你已经明白了,在我最后一次拒绝你的宽大的狼爪的时候。
客车还没发动,你坐在车窗旁边看车下的我,我不敢抬头。我听见你的狼爪在车窗玻璃上重重划过的声音。那很重很有力的磨擦声,点点撕裂着清晨的凝固的静。我仿佛听见了那空漠的雪地上萦绕着的雪狼刨地的声音。雪狼的刨地是它受伤后痛的驱使,而你呢,是为什么?抬头的时候,我最后一次看见了你那覆盖着长长指甲的狼爪,它们刚在布满雾的车窗玻璃上结束了那一长串蛇形线条的刻划。洪水终于冲决了心灵之窗,我忘了老爸的“大女子流血不流泪”,忘了你那句“你*哭什么哭”……你还是走了,我还是留了下来。
电话里,我说:“对不起,我伤害了你,对于你的好,我是不是有些忘恩负义?”
你说:“没带伞,就不怕衣服被打湿……小心点,摔了跤学会自己爬起。”
五
多年后,在一次《易经》的演算中,东郭知道了他是前生的狼,狼是前生的东郭。上一世,他作为东郭欠上一世的狼不是很多;这一世,她作为东郭欠这一世的狼却是很多。所以《东郭先生》的故事有两个,分旧说和新说。旧说是家喻户晓的那一个,新说是现代的传奇。很多年以后,偶然的一次机会我读了新旧《东郭先生》的传说。才发现:你是新故事里的狼、旧故事的东郭;我是新故事里的东郭、旧故事里的狼。但我已没机会告诉你,我的发现了。
今生,你依然是狼,我依然是东郭。
很想知道传说中的那匹月光下的雪狼,是否还会受伤;但我的梦中再也没见到那匹雪狼了,还有那两只狼爪。
再也见不到狼爪了。
………【第二十四章 那时,我们不懂爱】………
他叫李然然,认识他的时候,我16岁。
我喜欢看他穿紫色毛衣蓝色牛仔裤的样子。那时候,我几乎天天守在阳台上,只为了远远地看他一眼,只一眼就足够了。然而,我清楚地知道,我只是一朵平凡的野菊花,傻瓜才会奢望不可能发生的奇迹。
我是个平凡而优秀的女生。平凡是因为我长相很普通,优秀是因为我聪明有灵气。我发表过很多文章,在这个弹丸之地竟然混出了一点名气,别人怎么欣赏嫉妒我,我都不管,我只想知道李然然是不是留意我。
遗憾的是,李然然从来都不知道在这个学校里还有一个叫管冲冲的女生,不知道管冲冲在注视着他,非常非常喜欢他。
李然然是学美术的,我常看见他背着墨绿色的画夹走在校园里,那表情很落寞,带一点点失落,似乎有一点点不知所措。有时候粉红色的夕阳会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很像卡通画里的美少年!我托着腮、眯着眼在阳台上看,淡粉色的夕阳发出慵懒的光,照得我眼睛酸溜溜的,常常会掉下几颗泪珠来,不是因为伤感,而是因为快乐。我觉得默默地喜欢一个人是件很幸福的事。
夏天来的时候,李然然穿了一件自己创意的T恤衫。它的本色是纯白色,李然然用水粉在上面涂了七种颜色,蓝色最多,占据了他的整个胸口,其他六种颜色分居在他背部,这样的李然然看起来很神气。他挺拔的背上像背了六支美丽的丘比特之箭,胸口像被一片怒放着的蓝色勿忘我淹没了,连他的黑眸子里都盛满了蓝色的花瓣!我偷偷看一眼,就会心跳不已,激动得整夜都睡不着。
李然然是有女朋友的。因为我看到了他们亲亲密密地头碰头肩并肩手牵手地走在一起。我有些伤心,我伤心他女朋友怎么可能长得那么超尘脱俗:长发飘飘,秋波盈盈,衣白如雪,脸白如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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