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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乐的女人的画像,其中包括妓女的画像。《意大利人》的作者路易吉·巴尔齐尼也讲道,拉斐尔所画的圣母像都是他的纵欲的情妇的肖像,她名叫福纳丽娜。拉斐尔纵情声色,情欲旺盛,福纳丽娜同样热爱激情生活,她有着永不满足的感官欲求,是拉斐尔的一位理想女伴。拉斐尔的一些画正是他们旺盛的生命力开出的绚丽之花。

创造力丰富的人,生殖力必然旺盛;生殖力衰竭,创造力就往往随之衰竭。所以尼采这样写道:“艺术家的创造力总是随着生殖力的衰竭而终止。”

早年从事绘画的著名精神分析学家艾里克森也持相似的看法:艺术创造与人的生殖和生产能力有着一种血肉联系。从现实上看,这种立论有着坚实的依据,的确,大多数丰产的作家、艺术家往往生命力旺盛,激情生活不断。作品甚丰的女作家乔治·桑每天伏案工作14个小时,然后骑马行进二十多公里去与情人幽会,度过美妙的狂欢销魂之夜。即使这样,她有时还需要放血,不然她那旺盛的生命力便使她感到无法承受。

对于乔治·桑来说,没有爱情和肉体欢乐的生活是难以忍受的,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生都在鼓吹爱情和激情生活,从一个爱人奔向另一个恋人那里,寻找合乎她理想的男人:既能令她膜拜,给她灵感,又能使她获得肉体欢乐和激情的销魂的男人。她总是急切地寻找自己的爱,一点儿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当人们用舆论工具谴责她时,她一点儿也不感到畏惧,照样我行我素。

在乔治·桑眼中,爱情至关重要,贞操和德行根本不算什么。乔治·桑总是热情奔放,充满激情,她对爱的需要永无止境。在巴黎时,只有于勒·桑多的爱她还不能满足,她还希望勒尼奥和弗勒里两人都钟情于她,她梦想建立一种法伦斯泰尔式的四人生活团体。

乔治·桑并不隐讳她与情人的两性关系,甚至为此感到骄傲。她说:“我为我受人侮辱而自豪。他们多么不了解我啊!他们希望于我的仅仅是有一个好名声!”她要名副其实。她最喜欢的就是自由无羁、放浪形骸的生活。当她所爱过的爱弥尔·勒尼奥指责她“贪得无厌地追求新欢”时,她回答他说,情人如果不是被期待的上帝,那就应该是被打倒的偶像,而打倒偶像之后,必须去找寻新的上帝。

《卡门》的作者、法国作家梅里美曾追求过乔治·桑,还不到两天,她就成了他激情的俘虏。他们在爱榻上颠鸾倒凤,云雨绸缪。梅里美说,她一点儿也不害羞。看来在那种场合,害羞并不是乔治·桑的专长。

乔治·桑认为,任何源于内心的爱的激情都是神圣的、无可指责的。当她与作家缪塞之间的爱情发生危机时,她便迫不及待地先后扑向帕洛热、米歇尔、迪迪埃、肖邦等人的怀抱。乔治·桑的生命力过于旺盛,欢情需求永不餍足,她常把自己的情夫弄得精疲力竭,疲惫不堪。不少人把她视为既可爱又可怕的女人,最能诱惑男人的女人,“一个专找鲜人肉吃的女妖精”。而乔治·桑最大的痛苦就是,上帝赐予她的神圣的爱欲之火在外部找不到发泄的渠道。

许多同时代人都曾谈到乔治·桑生活的不检点,并认为乔治·桑总在为自己的放荡行为寻找理由,使她的婚外生活、通奸行为合理化。乔治·桑本人则认为,她的生活无可指责,她的行为不能用一般标准来衡量,她不是伤风败俗之人。在她的小说《吕克雷齐阿·弗洛里阿尼》里,她通过书中主人公为自己辩护道,她曾经有过多次恋爱,每次都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她不是高级妓女,因为她总是为情人付出代价,而从情人或友人那里却一无所得;她爱过许多人,但从来没有一次不是真心希望与所爱的人共同生活,并幻想白头偕老的。她有过八天甚至一小时的激情,每次她都相信自己是终生相许。在乔治·桑看来,有这种坚定的意念就足够了。她从一个情人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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