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3/5页)
会出于利益之心,而拔光人类的牙齿,撕掉你的皮肤;不会出于猎奇之心,而捕杀撕咬人类,而求一时的低级趣味。所以,不求善小为之,但求恶小不为。自守本分的同时,有一颗尊重万物生灵的人心。
已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却可有插手苍天的能力?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于自然。这最大的天道,便是自然万物天成的生存法则。无法设想一种恐怖,逆天而行,无视自然,那地球上最后的生物景观,只剩一幕人吃人的社会!
梁爽对此深恶痛绝,但他无可奈何。
他爬上树举起望远镜,在绿树的遮掩下,向着枪炮声的方向搜索。
前面大约三百米处一座小山头后面,两队人马约三百多人在绝命厮杀,面向他这个方向的那队人马统一身穿丛林迷彩作战服,七八十人。
两辆军车冲在前面,军车上架着两挺重机枪,两挺都怒吼着,枪口喷出长长的火舌。其他步兵大部分手持AK74突击步枪,其中七八个人托着火箭筒,跟着军车后面向前进攻。
和持有重机枪迷彩服对垒的那队两百多人的人马大部分人衣衫褴褛,没有重火力,拿的以土枪或者短枪为主,十几支AK47步枪就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了。其中有一个穿着沙漠迷彩服的手持m16突击步枪,在指挥这群人战斗。
M16突击步枪向上一举,那群乞丐般的散兵游勇就爬起来向着穿迷彩服狂冲,才冲出几步,两挺重机枪对着他们狠狠扫射,冲出十人,就死掉五双。
重机枪强大的杀伤力一会儿就收割了几十条人命。
人命在此时是如此的贱价。
梁爽看得直摇头,这队散兵游勇一点也不讲究战术,拿着落后的武器和对方硬碰硬,就知道一个“勇”字,悍不怕死地狂冲。
穿丛林迷彩服的那队人马军事素质也并不强,应该只是接受过初步训练的军人,但相比之下,可以称为“正规军”吧。
“正规军”仗着武器上占压倒性的优势,也是胡乱狂冲,竟然把重机枪射击角度也遮盖住,幸亏他们的火力猛,几个火箭筒手一齐发射火箭弹。
七八枚火箭弹摇曳着长长的尾巴,发出尖锐的呼啸声,向杂牌军的阵地狠狠轰击过去。
“轰……”
“轰……”
“轰……”
连串的爆炸把杂牌军的阵地炸得一塌糊涂,血肉横飞。
那个沙漠迷彩服把手中的m16向后一指,带领杂牌军向梁爽隐身的方向撤退。
杂牌军撤退时也没有布置火力阻挡,跑在后面的人纷纷倒在血泊之中。
只一会儿,杂牌军就死伤近百人。
简直是屠杀,梁爽不愿意再看下去,也不想多管闲事,但他不能不管了。
因为那个穿沙漠迷彩服手持M16突击步枪的人安娜父亲的侍卫长——索拉克。
天下何处不相逢?
地球有时就这么渺小,该见的人没有见着,不该遇见的人却碰见了。
面对在异国他乡不多见的老朋友处在危险的漩涡,梁爽如果能无动于衷,他就不是梁爽了。
第4章 草原猎杀2
梁爽把95突击步枪擎在手上,转换到单发模式,安装上光学瞄准镜,看看瞄准镜上的刻度,军车离他有四百米左右的距离,没有什么风。
他要把95突击步枪当作狙击枪来使用,他估算着弹着点,略略瞄准一个重机枪手,预压在扳机的手指轻轻一扣。
“啪”
95突击步枪发出一声清呼,枪身轻轻一震,就像情人高潮快来临时的那种轻微的颤抖。
透过瞄准镜,梁爽清楚地看到重机枪手头上飙出一股血箭,一头就栽倒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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