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好像已经渐渐明白了自己的处境,那一道白光在记忆里划过一条鲜明的印痕,貌似,自己就这么穿越了吗?抬头看着面前男子,佯装出一种可怜模样问道:“敢问公子,这里是何处,此时又是哪年哪月了?”看着他目光中闪过的不可置信,或许是在心底感慨而今竟然还有这般白痴的女子连年月都不知晓。他只淡淡的思索了一会便回答我:“姑娘,这里是平湖村,现在是华亦七年八月。”

初入朝凤。 (3)

我看着桌上摆着的六个发夹,两个大的,四个小的。这是在现代最流行的水晶发夹,却不想到了这个时代竟然会被说得如此价值连城,再抬头看着书生家中简陋贫寒,一道计策浮上心头……我叫婉依拿一个布袋把那些个发夹包好,然后开始询问起平湖村附近是否有什么集市。她也开始对我娓娓道来。原来平湖村处不远就是朝凤城,城里每个月十五都会有来自四面八方村落的人前往赶集,朝凤城就是华亦国的帝都。心里微微一喜,拿在手中的布袋顿时也变得沉甸甸起来。华亦国,朝凤城,我在这个世界能否存活就看自己的命数了。今日已是十二日,再过三日便是赶集的日子。我只悄说是在此处呆得太久不好意思,想要去帝都寻找失散已久的远亲。书生脑子并不灵光,满脸愁云得送我离去,我走前轻轻得朝他们颔首示谢,然后没有转身的离开了。收留之恩,若有一日有机会,定当涌泉相报。

……

根据杜婉依的描述,天生方向感就极好的我很快便走上了前往朝凤城的主道。赶了约摸两天的路,好在一道前往赶集的人很多,我便一路上受着他们的照应一路前行,在十五日凌晨到达了朝凤城。高大华丽的建筑一栋接着一栋,只一眼就可目睹到所谓帝都的繁华。经商之人好像都是吃得苦中苦才可赚到那些子微薄的血汗钱。连夜赶了两日路,居多的人都是背着厚重的货品。一进朝凤城便自顾自的占下了自己满意的位子开始摆弄起来。我的心里有些微微发虚,见人人都大车大担的,而自己就一个布袋中几个发夹。心里顿时升起一股愁丝。握着布袋的手更紧了。虽说很是乏困,但也无奈。若是不占个好位置,只怕自己将会活生生饿死在这华亦国里。约摸着到了一条赶集街的黄金摊位处,只见人来人往并无人守着那位子,自己便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处。此时天边已经渐渐有了日出,微微的红光里射出一阵阵的寒冷与温暖,我的心里亦是紧张得有些哆嗦,却不明白是因为久未休息还是为何。摊开向婉依要的一块不大不小的布,把六个发夹摆放在了布上,接着便是一阵似梦似醒的等待。

初入朝凤。 (4)

待自己真正清醒过来时,也开始目睹到了赶集的场面。此时刚入清晨,阳光还很微弱。看着身边人的生意不断,财源滚滚,只是一阵心涩。而心涩的同时,看着面前的发夹在太阳逐渐升起时所泛起的光泽,心里亦是喜了起来。心想还好天气算好,若是阴雨天,那真不知道要如何是好了。站在街上,我身穿淡粉色的女子朴素长裙,扯开嗓子大喊起来:稀世之宝,纯水晶发夹,绝对是你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宝物。数量有限,有兴趣的乡亲们,兄弟们,姐妹们都来瞧瞧哦。我这一大喊,果然如意料之中的效果,一大群男男女女原本都在拥挤的人潮中前行,忽尔都停下了脚步朝我这处望来。自然也明白主要并不是喊的内容,而是这赶集的场面里,也许从未有一年轻女子如此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感觉到人群逐渐朝我这处挤来,嘴角也开始浮起一抹微笑。人多防盗是首要,一顺手收起了五个发夹,手上拿着一个小发夹就着阳光在面前挤来的人们眼前晃啊晃。只听耳边传来一阵唏嘘声。“这是什么财质的?果然好亮。”“真是璀璨无比,稀世之宝啊。”“这样的发夹戴在头上一定非同寻常。”一片赞叹声中,只听得一男声在耳边响起,大声问道:“这发夹多少银两,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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