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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千出头,可是盔明甲亮,装备极为精良。

他们出现之后,从鞑子的队伍之中分出几乎两倍的人马,毫不犹豫冲了上去,在草原上和蒙古人比骑兵,那就是找死!

双方越来越近,突然来的骑兵猛地掏出一件东西,对准了鞑子,枪声响起,一排鞑子纷纷倒地。

就趁着这个功夫,骑兵挺着长枪,猛地冲了上来,他们手中的骑枪长的出奇,足有一丈六尺多。一寸长一寸强,鞑子的手里的刀剑根本够不着对方。

长长的枪尖无情穿透鞑子的身躯,瞬间地面就多了上百具的尸体,无数鞑子在地上哀嚎。

负责指挥的台吉顿时吓傻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人马死了几百人,对方居然毫发无损,蒙古勇士的尊严瞬间消失了。

“冲,给我冲,杀光胡扎!”

双方撞在了一起,很快蒙古人有感觉到了异样,这些骑兵撞击一次之后,立刻重新集结到一起,哪怕是受伤,丧命,他们也义无反顾。

集结到一起的骑兵再度猛冲,如同一把铁锤,不停锤击鞑子的骑兵,终于他们冲散了鞑子的阻挠,向着城下义无反顾地冲去!

此时的城头上,所有人都傻眼了,一双清秀的眼眸,死死盯着领头的骑士,泪水从眼角悄然滑落……(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毛头女婿

骑兵只有在冲刺的时候,才有最强大的杀伤力。纠缠到一起,就成了耐力和兵力的比拼,很显然明军的骑兵数量远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唯一的胜算就是不停地冲击,哪怕损失再大也要咬紧牙关,死死撑住,一轮又一轮的狂风暴雨,将鞑子彻底摧毁。

张峰用的就是这种战术,他带领着二百重骑亲信,每个人都是三匹战马,披着厚重的铠甲,使用一丈六尺的骑枪,牙尖爪利,坚不可摧,俨然战场上的坦克军团。

战马飞驰,张峰双手擎着长枪,他并没有抓死,掌心空了出来。长枪刺入敌人身体的时候,会带来强大的反弹力,如果抓得太死,很容易反被掀下战马。

实际上他们的长枪都经过特殊处理,只有一击之力,就会从中间断开,避免反弹的力道。

只能攻击一次的武器,张峰第一次听到,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样,可是张恪却拍着胸脯保证,说这是西夷骑兵的战法,比起大明还要先进。

出于对二弟的盲目信任,张峰才按照张恪的要求,重新训练骑兵,如今就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老二,千万别坑爹啊!”

张峰默默的咬紧牙关,离着鞑子越来越近,二十步,十步,五步……机会来了!

张峰咬紧牙关,丹田用力,将枪尖对准了鞑子的胸膛。

噗嗤!

长枪刺穿铠甲,扎进心脏,鲜血狂奔而出,眼看着不能活了。

就在刺中鞑子的一刹那,枪杆上传来强烈的反弹,不过就在张峰感到坐立不稳的时候,枪杆突然断裂,卸去了力道。

战马踏着鞑子的尸体。猛冲过去。

果然不错!

张峰心头一喜,用余光向两旁看去,二百多人几乎完好无损,在他们的马下,却是一百多条鞑子的尸体,坚硬的马蹄,踏碎敌人的血肉,一股豪情瞬间在胸中涌动!

谁说汉家的骑兵不行,今天就让鞑子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杀!”

张峰扯着嗓子喊道,其他骑兵更是热血沸腾。地狱一般的苦训终于有了成果,一切都值了!

“杀鞑子!”

“杀鞑子!”

……

喊声此起彼伏,宛如雷霆,城头上苦战的百姓一见,情不自禁地高声喊起来。老头熊若光还以为孔曰成仁,孟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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