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 (第4/5页)
飞上天。
没有剑,我还有手脚,于是一个飞踢,他迅速变招,鞭子直指我的面门。
我知道自己到处都是空隙,所以我喊,“停手!——”
迪诺被我吓到,身体就僵住了,这下就任我踢了——
我的脚停在离他脖子一寸的地方,口气缓和下来,“如果别人说停拟就停,你就只能当挨打的靶子。”
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这是你教的第一课?”
“如果你无论如何都害怕,就闭上眼!如果你真的不想当黑手党,就直白的告诉所有人!没人强迫你!”除非你强迫你自己。
罗马里奥大惊失色,“老大,你要抛弃家族吗?”
“罗马里奥你别担心,我从没想过离开你们……”迪诺说。
自由有两种,一种是随心所欲,一种是无忧无虑,但是有的人比起随心所欲任意妄为,更愿意把自己的良心道德责任感摆在首位——至少,这样心会安宁。
我把手张开,然后攥紧——也许我小看了这个少年,他身上蕴含着良好的素质——只要有手下在,就可以百分之两百发挥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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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睡不着觉出来看星星,难道学生会长你也睡不着吗?”我忍住哈欠,抱着从剑道社借来得竹剑守株待兔好几天,终于等到人了。
本来坐在这楼梯道里,连个任天堂游戏机也没得玩,星星也看不到半颗,楼顶的角楼被砌成蔚蓝色,很有童话风格,但是夜里黑乎乎一片也看不到,我已经闷得快要见周公了,正主儿来了自然要起立迎接,而艾斯不言不语,只是微笑,透彻到没有一丝阴霾。
在男生宿舍的楼道内,一上一下的两个人,其实都不该这时候出现在这里。
坚硬的地板反射着森冷的月光,他异色的双眸好似闪闪发亮的宝石。
“为名誉而决斗,对于19世纪前的人来说,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男人们可以因为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原因就拔剑相向。我们所熟悉的文学家大仲马、屠格涅夫、托尔斯泰等都曾参加过决斗;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法国第三共和国总理乔治斯•;克列孟梭也是决斗的高手;号称“铁血宰相” 冯•;俾斯麦更是把决斗当成家常便饭,在大学期间他就与人决斗过27次!普希金还死在了决斗上。”我行了一个标准的欧洲宫廷礼,俯视正要上楼却因为见到我不得不停步的他,一挥手,把竹剑指向他眉间,“正义的一方是不会被打败的。过去的人就是那么蠢,以为这是真理。”我短暂回忆了一下他击倒拳击部会长的英姿,侃侃而谈,“拳击部会长被你打的口吐鲜血,满地打滚,是因为你一开始就犯规了。你的身高实际上比看起来的矮的多,所以那位会长根本就没有打对地方——而且你手里藏了东西吧,然后先下手为强趁其不备出手。与其说你是赢得漂亮,不如说赢得卑鄙。”
“我个人以为这是艺术性犯规。”艾斯轻笑。他精明的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你不是那么蠢的,对吗?”声音甜蜜的让人得糖尿病。
“我不蠢,可我不能看着你杀了迪诺。”我靠在楼梯扶手上,轻松地说。
“为什么觉得我要伤害自己的同学呢?”
“因为他的家庭老师里包恩太厉害,你只有趁他不在的时候下手。”我板着脸说,“我在一个杀手家族服务多年,迪诺是你的目标,这点我很确定。”
我也就这点眼力。
“不觉得分析的太主观了?”他轻笑。
“我宁可相信自己女人的直觉。”要不然你半夜跑到迪诺的宿舍门口干什么?“艾斯,上一学年的期末考试作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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