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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

他們跑到加州去找哥哥。

更好笑的是,連丹薇的姊姊都趕到了。

我很想見見這個叫周萍姬的女人,因此到舊金山湊熱鬧。

她是個尤物。

她跟丹薇是完全不同的。

她非常年輕,與丹薇相差無幾,她美艷、粗俗、巴辣、嘈吵。

但她是這樣具剌激性。

她要把丹薇帶回香港。

理由:「我一個人賣與你們家已經夠了,天下這麼多男人,難道只有你們家的才算好?」

每個人都反對哥哥與丹薇一起。

周萍姬瞼上化著濃艷的妝,不停抽菸,腳上穿著三寸多細跟黑色的涼皮高跟鞋,皮大衣,窄毛衣。

一身打扮表現了她的身份。

她沙啞的聲音,誇張的手勢,把丹薇逼得沒站的地方。

但是丹薇不肯回香港。

她說:「我要留在美國直等到畢業。」

周萍姬當眾摑打她妹妹。

哥哥挺身而出保護丹薇。

鬧得不亦樂乎。

我嘆氣,好好一家人就叫這兩姊妹搞得頭崩額裂。

事情一直沒結果。

哥哥與丹薇兩人堅決不分開。

結果周萍姬跟媽媽來開談判。

她開門見山地說:「如果我離開你丈夫,你們會不會並善待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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