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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的方绮已经恢复了平时的状态,衣服也重新换好了,刚才安泉的按摩让方绮几天来的倦意尽去,而适当的刺激更让方绮的精神十足,甚至有些亢奋起来。
「飞凌呢?」看到安泉衬衣再次和刚才的外套一样完全湿透,方绮眼角有了一丝苦涩,因为她忽然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跟自己的表妹有着明显的暧昧关系,而自己却已经开始对他动心了。
「马上出来了!」安泉看了一眼明显刚刚修饰过自己,还补了淡妆,诱人程度完全不下于飞凌的女子,丢下一句话之后,在客厅的一角打开自己的旅行袋,拿出换洗衣服,考虑了一下,走进了飞凌和方绮这几天的卧室。
「表姐,我们好像要去警察局的!」围着浴巾就这么走出来的飞凌,穿过客厅,向卧室走去,边走边说道:「我先换好衣服。」
「喂,安……」根本来不及阻止飞凌行动的方绮,刚说一个字,飞凌就已经把门打开了。于是刚刚把衣服全部脱了下来的,穿着一条内裤,两分钟前被飞凌挑起的欲望还没有完全消退,男性的象征仍然坚挺的安泉,就这样完全暴露在两个女人的面前。
飞凌目瞪口呆,却并没有把门关上,反而很有兴趣地上看下看,回头看了同样呆呆注视着安泉的方绮一眼,说道:「身材不错,可以去当健美教练了!」
于是整个中午,在巴黎这家四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里,从始至终都被一种暧昧的气氛所笼罩,即使是将要出门的时候,也没有例外,反而因为安泉换衣服的举动,而让这种暧昧的气氛达到了顶点。
正文 第四卷 迷雾
第一章保释
保镖守则第九十一条:通常来说,在有警察存在的环境里,当事人的安全会更有保障一些,因为保镖的工作极少与执法机构发生冲突,因此理论上,如果有警察存在的话,当事人的安全系数可以提高一级。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存在例外。
※※※
巴黎西区的警察总署,富有浪漫气质的年轻警官们,正在跟飞凌的歌迷交换心得,虽然有一部分从中国跟到欧洲来的歌迷其实并不太会说法语,但幸好十几年来持续的中国文化热,已经让一大部分的巴黎警察学会了简单的汉语,有几位甚至专门选修过汉语言文学,因此沟通方面并不存在太大的障碍。
“你们是为了得到飞凌小姐的签名而发生骚乱的?”
“是啊,本来一开始还想等,后来有人开始往前挤,我也想早点得到签名,所以就跟着人流向前挤嘛!”一位看起来四十多岁似乎事业有成的华人,代表他身后的一群人说道。
“为什么你们不耐心等待,排队拿取飞凌小姐的签名呢?”问话的警官非常郁闷,因为他没有买到飞凌演唱会的票,因此对眼前这一堆到了现场的人非常嫉妒,说话也带了一些个人情感:“这么好的机会你们不把握,居然把飞凌小姐演唱会最后的高潮部分搞砸了,我一定要向上面申请,把你们全部暂时拘押,直到飞凌小姐离开巴黎为止。”
“我觉得不太可能!”歌迷群中的一名二十岁不到的华人女孩高声说道:“同时,我要控告你们警局在处理骚乱时,有刻意的执法舞弊和种族歧视!”
女孩站起来看了一眼在警局大会议厅里,多达七十人的被拘禁歌迷队伍里,三分之一是黄种人,三分之一是白种人,三分之一是黑人。
年轻的法国警官非常郁闷,昨天晚上处理骚乱事件,基本上是他负责的,有过丰富经验的他当然知道要在数以万计的歌迷中,暂时拘禁一些比较激动的歌迷有多困难,人少了没有说服力,人多了肯定会被上司骂。要是抓的全是法国人,他回家会有人向他家的窗户仍石块,要是抓的全是外国人,又会严重影响法国的旅游事业,说不定第二天他就会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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